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市場購檢線索,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要求吳江市汾湖鎮金家壩卓馨淨化設備廠對其生產的卓馨牌(KJ-101)空氣淨化器開展調查分析。
產品召回
日前,吳江市汾湖鎮金家壩卓馨淨化設備廠向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召回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間生產的卓馨牌(KJ-101)空氣淨化器,受影響的產品數量為3臺。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家用空氣淨化器, 產品重要的技術參數和警示說明不符合要求,可能導致消費者誤用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傷害;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內部佈線可能會使線路損壞,導致觸電和其他不可預見的傷害;暴露在外的自攻螺釘,可能會造成消費者被尖端刺傷或劃傷。
召回措施
吳江市汾湖鎮金家壩卓馨淨化設備廠將在阿里店鋪“卓馨淨化”的首頁發佈召回信息,並通過網店客服、電話、短信告知消費者產品召回事宜。敬請消費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範圍內的產品,並與吳江市汾湖鎮金家壩卓馨淨化設備廠聯繫進行退貨事宜。消費者因本次召回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吳江市汾湖鎮金家壩卓馨淨化設備廠承擔。
消費者可撥打吳江市汾湖鎮金家壩卓馨淨化設備廠(13656250961)瞭解該召回產品的具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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