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购检线索,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要求吴江市汾湖镇金家坝卓馨净化设备厂对其生产的卓馨牌(KJ-101)空气净化器开展调查分析。
产品召回
日前,吴江市汾湖镇金家坝卓馨净化设备厂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召回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间生产的卓馨牌(KJ-101)空气净化器,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3台。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家用空气净化器, 产品重要的技术参数和警示说明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消费者误用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伤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内部布线可能会使线路损坏,导致触电和其他不可预见的伤害;暴露在外的自攻螺钉,可能会造成消费者被尖端刺伤或划伤。
召回措施
吴江市汾湖镇金家坝卓馨净化设备厂将在阿里店铺“卓馨净化”的首页发布召回信息,并通过网店客服、电话、短信告知消费者产品召回事宜。敬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并与吴江市汾湖镇金家坝卓馨净化设备厂联系进行退货事宜。消费者因本次召回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吴江市汾湖镇金家坝卓馨净化设备厂承担。
消费者可拨打吴江市汾湖镇金家坝卓馨净化设备厂(13656250961)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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