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稅漏稅的背後引人深思!

范冰冰偷稅漏稅的背後引人深思!

從6月初到現在,范冰冰陷入“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在公眾視線中已經消失4個月,隨著案件的查處,10月4日,“熱搜女王”范冰冰也首次在微博發聲,公開致歉。

致歉信如下:

范冰冰偷稅漏稅的背後引人深思!

那麼,為何當年劉曉慶偷稅判刑而范冰冰卻沒有?范冰冰們的鉅額財富從何而來?范冰冰事件的背後,我們應該看到的是什麼?

第一,法網恢恢,疏而漏漏。范冰冰事件雖然最終處理完畢,但是還是給了我們很深的警示,我們的立法、執法還不夠嚴格,守法意識也不夠強,法網恢恢,還是有人存在逃脫心理。

第二,范冰冰這樣的大明星,既沒有什麼讓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演技也並不是實時在線,這些人也沒有為社會做過巨大的貢獻,那麼他們憑什麼擁有鉅額財富?這就是問題的所在,這麼一個對社會對國家對人民毫無價值毫無用處毫無貢獻的人,卻獲得瞭如此鉅額的財富,說明了什麼?說明這個社會的財富分配製度出了問題。

此案是稅務部門近年來處理的個人偷逃稅款金額最大的案件,不乏深刻警示。

其一,依法治亂,影視行業才能健康發展。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直以來,影視圈存在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諸多問題,社會對此反映強烈。向亂象亮出法治之劍,重塑積極向上的演藝圈,才是影視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其二,依法納稅的底線不容觸碰。稅務部門依法作出處罰,體現了法治精神。誠信納稅,人人有責。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影視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帶頭遵紀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都不能藐視法律、心存僥倖。

其三,文藝工作者不能掉進錢眼裡。文藝作品應該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文藝工作者應樹立正確的義利觀,不能唯利是圖,甚至為了牟取利益無視底線、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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