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公務員沒那麼簡單,公務員最新規定:這四類人必須持證上崗!

當下,持證上崗是我國就業市場上普遍存在的現象。證書意味著專業,擁有了某個領域的證書,說明你具備勝任該領域工作的能力。因此,對於那些專業技能型職業來說,持證上崗是對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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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類公務員需要持證上崗

在過去,持證上崗與公務員這個行業完全不搭邊,對於公務員來說,證書僅是錦上添花的工具,但絕不是必需品!然而,隨著公務員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部分公務員崗位也開始向職業化方向發展,持證上崗成為公務員任職的必備要素。

想當公務員沒那麼簡單,公務員最新規定:這四類人必須持證上崗!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公務員法》進行了第七次會議修訂,新《公務員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也就是說,從2019年6月新《公務員法》實施之日起,從事這四類工作的公務員們,必須要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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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對4種人實行法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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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求這四類公務員必須持證上崗呢?很多人表示不理解。對此,專業人士是這樣解釋的:以上四類工作,都與法律息息相關,只有執法者本身足夠專業,整個執法隊伍才能良性發展,執法隊伍的素質才會有所提高。

看到這裡,可能又會有人問:那已經從事上述四種工作的公務員,還要不要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呢?

其實,我們的規定中已經說得很明確了。只有初次從事這四種工作的人員需要參加法考。也就是說,在新《公務員》法實施之前就已經從事這幾種工作的人,法律並沒有硬性規定大家要參加法考。不過,如果大家想要加強自己的專業技能,更好的進行執法工作的話,還是可以積極參加考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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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持證上崗時代的到來,意味著將來的很長一段時期,這部分公務員的入職門檻會更高。因此,想要考這四類公務員的同學們,抓緊時間考證吧!只有擁有證書,你才能夠開啟公考之旅,才能成功的邁入公務員這個行業當中。

對於公務員持證上崗的規定,你怎麼看呢?歡迎留言說出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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