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
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幾乎開車的人都知道
還有個別駕駛員心存僥倖
以身試法
置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於“度外”
案例
1月16日晚,德州高速交警大隊持續開展冬季道路百日攻堅夜查統一整治行動,並查處1起酒後駕駛嚴重違法行為。
當日19時40分,大隊民警依託車流量較大的魯冀收費站設點檢查,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執勤民警在省際收費站入口發現一輛香檳色小型轎車在發現有民警執勤時迅速停車在收費站廣場,並且更換駕駛員。此舉引起了執勤民警的高度警惕,懷疑該車輛駕駛員無證駕駛,並立即上前查看。
在駕駛員降下車窗接受檢查時,該車輛使用號牌為臨時號牌,並不存在無證駕駛及不按規定手機用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那為什麼要更換駕駛員呢?在詢問的過程中,民警聞到車內一股濃郁的酒味,民警立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其中原駕駛員王某顯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3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重點違法行為。
在民警嚴厲的詢問下,起初該駕駛員拒不承認駕駛該車輛,民警遂調取京臺高速沿線卡口監控,面對被攝像頭拍照的鐵證,該駕駛員最終向民警坦白,承認自己酒駕的事實。
處理結果
民警對兩名駕駛員分別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進一步指明飲酒駕車的危害性與嚴重性,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駕駛員王某進行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酒駕者的僥倖,是對他人生命的漠視,是對法律權威的踐踏,是對文明守法的挑釁。然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酒駕者的懺悔代替不了現實,血的教訓喚不回逝者生命,時間更不能倒流。
春運臨近
市民走親訪友、聚會聚餐增多
這也是酒後駕駛的高發期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請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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