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補繳開始啦!

為解決部分城鄉居民在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沒能按照規定繳費,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問題,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覆蓋面,根據《衡水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冀州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中在2月1日到2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期間組織開展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集中補繳工作。

補繳人員需攜帶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集中補繳手續,繳費標準為220元/人。集中補繳期繳納參保費用的復退士兵、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及2018年9月至12月出生的嬰兒,享受2019年全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在集中補繳期繳納參保費用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衡水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規定,未在規定期限繳費的,除繳納個人參保費用220元外,政府補助資金也由個人承擔,且繳費滿3個月後方可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因此,希望未繳費人員合理安排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補繳手續。


冀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補繳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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