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住房,是購房者的好機遇還是止跌的調控手段?

房子是生活的根本,牽扯到房子的問題都是關乎民生的大問題。自樓市形成以來房價一路高漲達到現在的高點,各級城市也是因為樓市發展的時間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程度的樓市發展階段。但是不論樓市如何發展,時間如何變遷樓市的發展道路都是相似的,最終達到的狀態也一定是一樣的。所以說高房價是當前樓市當中一個共同的難題。為了平抑高房價又不影響商品房市場的正常發展各種政策性和保障性的住房橫空出世。這些住房的形式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不影響商品房市場,只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但是這類房子有一個共同的缺點那就是限制套型,面積不大滿足不了家庭需求。隨著政策的發展,一種新形式的房產出現,那就是共有產權住房。

共有產權住房,是購房者的好機遇還是止跌的調控手段?

什麼是共有產權住房呢?簡單點說就是開發商的房子以低於同地段、同品質房子的價格賣給購房者,剩餘價值部分由財政出錢,個人與地方各佔一定比例的產權房。在房產銷售的時候購房者需要與地方按份分配交易所得。也就是說購房者當初佔比多少,現在就獲得多少收益。只不過是花了更少的錢住到了更大面積的房子。按照50%的佔比來舉例,購房者只需要花50平米的錢就可以擁有一套100平米的住房,還是很划算的。

共有產權住房的政策很好,可以讓更多購房者更容易實現自己的住房夢。但是如果我們仔細推敲也會發現其中還是有一些矛盾存在的:

共有產權住房,是購房者的好機遇還是止跌的調控手段?

第一,為何共有產權住房單獨出現,而不是以普惠降低房價保證所有人都有房子住?對於這一點應當就是對於房地產行業的保護。如果直接有高層干預硬性降房價一定可以降下來,但這樣一來樓市就變成了一個不開放不自由的市場,問題會接踵而至,不利於整體經濟的良好發展。因為當前房地產相關產業每年貢獻的財政收入均超過30%,所以想要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就要穩定好樓市。

第二,共有產權住房地方擁有產權佔比,增值部分的收益由地方獲得。這算不算是地方直接參與了房地產得投資?顯而易見,共有產權房就是地方在惠及購房者的同時直接存於了房地產的投資,因為共有產權房的項目都是開發商開發,首先保證了開發商的利益,其次保證了土地的活力,最重要的是通過佔比共有產權房的權利可以收益樓市的紅利。

第三,共有產權住房是否從政策方面在刺激房地產的增長?對於共有產權住房的消化模式很值得思考,看上去很像是給開發商的一次機會,開發商正常走銷售程序,而房子由地方直接幫助消化。這樣的樓盤幾乎不會遇到滯銷的情況,暢銷之下更多的表現出來的是地方對房地產行業的刺激。

共有產權住房,是購房者的好機遇還是止跌的調控手段?

共有產權的住房與之前的保障性住房有所不同,保障性住房往往限制了轉手。價格由地方直接兜底,產權歸屬不模糊,不是地方的就是個人的,這種共同持有的方式更像是地方對購房者的房子直接參股,後期參與分紅。雖然共有產權的住房拉近了購房者與房子的距離,但是運作方式卻是正向利好刺激於樓市的,一種房錢不夠財政來湊的購房模式正在形成。因此,共有產權的住房到底是給購房者的機遇還是地方的收益這個界限就有些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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