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拆遷戶居多,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近幾年我國社會發展的是越來越快,為了城市建設的完善,也在不斷加快改建速度。很多老房子的建築也開始慢慢拆除,一些舊小區也將面臨著拆遷,這對於很多人來說生活也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對於拆遷二字有的人是感到欣喜有的人卻愁苦,我們都知道拆遷是一座城市發展的必然結果,而拆遷對於一些拆遷戶來說有兩種選擇,一種就是給錢,另一種就是給房,但是這樣的補償讓很多人非常的糾結,不知道如何選擇?

城市建設拆遷戶居多,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讓我們一起來分析分析到底怎麼選是最合理的!我們要認清楚的無論是“要錢”還是“要房”其實都是不虧的,因為如果是要房,那麼就也是進行產權置換,一般情況下是直接補給同等價值的房產,而要錢也就是貨幣補償,這種情況補償的錢款是根據被徵收的土地和房產來估算出價值給相應的現金補償!那麼我們在什麼情況下去“要房”,在什麼情況下又去“要錢”呢?

“要房”的情況:

1、城市級別較高的,尤其是一線城市、新一線城市。如果是一線城市,面臨拆遷,肯定是要房的,因為一線城市的人口正在不斷上漲,房價即使短期下跌,但長遠來看肯定還是會上漲的,另外一些新一線城市經濟發展得也特別快,一些城鎮人口也往這裡城市轉移,那麼這類城市肯定要房更好。

城市建設拆遷戶居多,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2、補償款低於市場價的要房。若出現市場的房價是6000/㎡,但拆遷給的補款若低於5000/㎡以下了,那麼就還是選擇要房的好,若選擇要錢,那麼自己得貼不少錢才能在城市裡買上一套房,所以還不如直接要房來得更好。

城市建設拆遷戶居多,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當然,要房也有不好的地方,因為一般是需要拆遷之後再建房的,而建房的週期又比較長,所以這個時候居住是一個問題,可能還需要租房,另外所建的小區的品質,以及住房的質量也還是一個未知數,若未來小區品質有問題,但因為自己已經選擇要房了,那麼也只能夠認栽,還是具有一定風險的。

城市建設拆遷戶居多,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要錢”的情況:

1、人口淨流出的小城市。若是生活在一些小城市的,遇到拆遷最好還是選擇要錢比較好,因為即使現在這個城市的房價還是高的,但隨著人口的流失,閒置房增多,未來的房價肯定是會狠跌的,所以還不如趁著房價高的時候要一筆補償款,去中心城市或者等房價跌了的時候買房更好一些。

城市建設拆遷戶居多,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2、已經有合適住房且負有房貸的最好選擇要錢。若自己已經有了一套非常合適的住房,並每年還有房貸需要繳,那麼這個時候選擇要錢就更合適一些,因為若要房,房子的週期會非常長,想要變現需要5年,而5年的變化究竟是什麼樣,誰也不清楚,萬一房子不好還不容易脫手,所以不如要錢,最為踏實。

城市建設拆遷戶居多,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若是遇到拆遷時,遇到“要房”和“要錢”的兩種選擇建議,看完後你是否知道該怎麼選擇了呢?如果是你,你會要錢還是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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