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灵魂里住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士、一个土匪。从某种程度上看,侠文化既来自于这三者、却又注定与它们背道而驰。
最初的侠,很大一部分都是些被春秋末世抛向社会各个角落的无业游民。没田可种、无职可奉,空有一腔孤勇和牢骚,所以被称作游侠,也就是经历了角色错位的士阶层。
他们的行为未必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更有甚者如同《庄子》里盗跖那种食人肝、把孔子辩得无话可说的亡命之徒,反而是“侠人”概念最早的源头之一。
但总体而言,向上流动才是这个群体的动力。只不过有人选择乱禁、有人以此止戈,都是为了在那个世道里,能够活得更久一些而已。
在此之后,民国以前,武侠是难以被定义的。它可以是一种人格、一些群体、一段传奇、一个壮举……
如果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么广义的武侠便是一种精神和品质,从宇宙诞生以来任何一次事关本能的出手,都可以视作某种具有重大意义的选择。
历史上无数次从心而逆行的血酬,都在不断的告诉我们这个道理。金庸称之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古龙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今天我扶了个老奶奶过马路,也可以算作行侠仗义,做了一点微小的贡献。
至于武侠是如何成为一种文化概念的,我认为源头在于“担忧”二字。
人在世界上走一遭,心里都有那么点念想。好一点的时代,百姓不用担心饿死,就会去想象李白让太监脱靴、皇帝老婆磨墨该是如何风流;没那么好的时代,有上顿没下顿了,只能盼望有个劫富济贫的好汉,在自家院里扔几块金子;那些赶上坏世道的,除了咸鱼翻身当刀俎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死法了。
人心平,雷不鸣;吏得职,侠不出。
大家都说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我倒觉得武侠是成年人的春梦。因为人是一种带戏的动物,但现实却很冷酷,不由得你一直沉浸在戏里,所以总会有踹翻舞台脚灯的时刻。
武侠,便是一种意愿和补充。无关风月,而是来自不得志的生活。
我听过最有意气的一句话,是此剑抚平天下不平事,此心无愧天下有愧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湖,可以济王法之穷,去人心之憾。正因为“求不得”是真实的,这个世界才是珍贵的。
武是马,侠是缰,手握马缰之人心中那一盏灯,便是武侠。
閱讀更多 曠古爍金話百家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