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南宁交警部门连续曝光了醉驾机动车的违法信息和法院判例,旨在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朋友,远离酒驾醉驾危险驾驶行为,确保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那么接下来新问题又来了,
有网友继续留言:
醉驾非机动车违法吗?
问得好!要知道,南宁市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出行密度更是排在全国前列,而电动自行车就是非机动车的一种。所以,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2018年全年,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非机动车醉驾行为389起,其中绝大部分是电动自行车。
看下面这张曝光表,
有没有你认识的车友?
在不少人眼中,酒驾违法,单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些人喝得满面红光,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骑着电动自行车上路。殊不知,醉驾自行车同样很危险,其不可控的惯性力量,绝不亚于“高空坠苹果”的破坏力,可让醉驾者和他人时刻处于危险中。
近年来,南宁市发生多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致死的交通事故,为广大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事故案例
2016年11月19日凌晨2时35分,在南宁市长堽长虹路口附近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追尾大货车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摔入大货车车底,当场死亡。酒精检测显示,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46.1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的标准。
法规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不得醉酒驾驭。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醉酒驾驶或者驾驭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
说到这里,
关于“醉驾非机动车违法吗”的问题,
相信您已经有正确的答案了。
南宁交警提醒驾驶人朋友们: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管对违法的处罚重或者轻,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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