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結婚容易,“餵飽”太難

二婚夫妻,結婚容易,“餵飽”太難

01.

看電視劇《我的前半生》的時候,深刻地領悟到一句話:二婚夫妻,結婚容易,“餵飽”太難。

電視劇中,小三凌玲在陳俊生和原配羅子君離婚之後,順理成章的就跟陳俊生在一起了,沒有婚禮更沒有什麼彩禮,凌玲就堂而皇之的搬進了原本屬於羅子君的家。身為第三者的凌玲應該是多少有幾分狂傲的,因為她終於被扶正了。

而陳俊生呢,自以為離了婚就是真的解除了麻煩,然後跟婚外的愛情修成正果了。真的是如此嗎?一切不過是陳俊生太過想當然。

陳俊生顯然是不瞭解頭婚和二婚的不同,更是不瞭解凌玲,也不懂愛情和婚姻究竟是什麼。

凌玲顯然很聰明,陳俊生一離婚她就跟他領證了,然後就等於把婚給結了。你看,二婚夫妻結婚多簡單,只要有“愛”,不在乎形式,更不在乎彩禮,好像有了所謂的愛情就能過一輩子。

結婚之後,凌玲就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凌玲在經濟上是屬於典型的二婚夫妻“喂不飽”。凌玲很貪婪,她想控制陳俊生的錢,她可不想讓陳俊生把錢都給了前妻羅子君,她甚至都不想讓陳俊生用自己的錢養親生兒子。凌玲的真正目的,是想控制陳俊生所有的錢,然後給她的兒子平兒用。

也難怪陳俊生後來會說一句:“吃相太難看了!”

凌玲當初之所以找到陳俊生,應該也是主要給自己的兒子找個爸,畢竟她一個人難以養得起孩子,日子過得也艱難。但是凌玲不應該對陳俊生養自己的兒子心存芥蒂。凌玲太過貪婪,什麼都想要,典型的“喂不飽”。

有孩子的二婚家庭就是會遇到這些問題,因為二婚和頭婚不同,你們牽扯到前任更牽扯到孩子,你們很難能夠做到真正的一心。

二婚夫妻,結婚容易,“餵飽”太難

02.

42歲的董蘭是一個有過婚史的女人,她在35歲的時候因為丈夫出軌而離婚。董蘭一度對婚姻很失望也沒有打算再結婚,可是當她在孃家常住受到弟媳的冷嘲熱諷時,董蘭知道自己沒辦法再帶著孩子在孃家住下去了。

董蘭沒房子,然後離了婚只能帶著孩子跟母親住在一起。母親到無妨,但是免不了受弟媳的氣。

董蘭經人介紹再婚的時候,根本來不及多想,她就想趕緊給自己找個家,然後給自己的孩子找個爸爸。董蘭是想找個男人靠的,因為自己一個人力量太過弱小,沒辦法扛得起生活的重擔。

鄰居李大嬸給董蘭介紹了一個“老實”人。男人比董蘭大一歲,然後也是離婚帶個孩子。

“你們倆剛好,可以組成一個四口之家,多好,在一起過日子,孩子們也有了爸爸媽媽。”李大嬸說的很簡單。

董蘭同意了,她看中了男人的老實,再加上一個男人能帶著孩子生活兩三年,應該也是一個可靠的男人。

二婚結婚很簡單,兩個人一對上眼,去民政局領個證就成了。沒有彩禮,連最基本的婚禮和請客吃飯也都給省掉了。領完證之後,董蘭就名正言順的帶著女兒般進了男人老陳的家。

老陳確實人挺老實,他之所以跟前妻離婚是因為前妻太不知足。但是也因為老實,老陳在離婚之後還是跟前妻有所往來。前妻只要有麻煩就會想到老陳,而老陳偏偏還就被前妻給拿捏住了。

董蘭本以為他們的婚姻會過得幸福,但是因為前妻鬧了不少的矛盾,尤其是在經濟上。

二婚夫妻,結婚容易,“餵飽”太難

03.

其實你仔細去深入瞭解二婚夫妻,你會發現有多半二婚夫妻都是經濟上AA制,因為在經濟上根本沒辦法一心。

董蘭在結婚後一直跟老陳是屬於相對AA制,但是董蘭為人大方,她也會想著給老陳的孩子買東西。但是老陳就不同,老陳在經濟上有點摳門,能花的錢絕對讓董蘭花,他自己的錢很少拿出來。董蘭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老陳在經濟上對自己的前妻很大方。

是,老陳跟前妻有兩個孩子,離了婚也應該給跟著前妻的那個孩子撫養費,但是能不能做到“開誠佈公”,畢竟她現在是董蘭的丈夫。

董蘭一直都想弄明白老陳有多少錢,可是她根本問不到,而老陳呢,總是想方設法的花她的錢,明顯是一種“喂不飽”的吃相。

讓董蘭心灰意冷的是,老陳提前把房子的事給搞定了,這個房子沒有董蘭一毛錢的事,這個房子將來只有他的孩子有繼承權。而且老陳並不是老實人,老陳存的錢也自然是留給自己的孩子的。

董蘭傷心了,夫妻倆過到這種地步,婚姻好像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處處在金錢上算計彼此,不想多花錢,又怎麼能把日子給過好呢。

董蘭這才明白,二婚二婚,你哪是給自己找個男人和婚姻靠,你是給一個男人當免費保姆,經濟上AA不說,你所付出的人家根本不會感激你。

二婚夫妻,結婚領個證就行了,但是心不在一起。一句話說白了“結婚容易,餵飽太難”。

其實還是要想清楚,二婚夫妻會在經濟上和生活上遇到很多問題,要想明白,還是要因為愛情而結婚,切不可因為湊合和想找個男人靠。想明白了,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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