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寧波實現全國文明城市“五連冠”,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

勇立潮頭,是改革開放40年,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寧波文明城市建設的生動寫照。文明城市“五連冠”、九次獲評“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市民參與文明立法、大力推進農村文明示範線建設、志願服務制度化……無一不走在全國前列。

永立潮頭,是寧波在文明城市建設“長征路上”的目標。這不僅是時間概念,不斷鞏固深化建設成果,堅守在文明城市創建的“第一梯隊”,更是品質要求,不斷探索創新,分享更多的“寧波經驗”“寧波做法”。

<strong>成功實現全國文明城市“五連冠” 文明城市建設亮點紛呈

改革開放40年,在寧波的文明城市建設進程中,有一個時間值得被銘記:2017年11月14日,寧波成功實現全國文明城市“五連冠”。全國文明城市至今已評選五屆,全國僅有6座城市實現“五連冠”,寧波是其中之一,也是全省唯一。

回首改革開放40年,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寧波在文明城市建設中取得的成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李正平用“亮點紛呈”且“在全國具有影響力”來概括。

九次獲評“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在2018年被推選的10座城市中,寧波位列第二。

打響“愛心寧波、尚德甬城”的城市品牌。把“大主題”轉化為“小故事”,把“大道理”轉化為“小人物”的具體行動,挖掘了“撐傘爺爺胡善龍”“支教奶奶周秀芳”“最美擺渡人張翎飛”“飛背哥朱墨巖”等一批身邊的愛心人物、暖心故事。在信息飛速傳播的當下,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爆款”。

宣傳實施《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這是寧波首次為文明行為專門立法,標誌著寧波以更高的標準、更高的追求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建設。因其制定完善、執行到位,目前已吸引全國各地幾十個城市來寧波學習。

推進農村文明示範線建設。目前已建設“五彩四明”“斑斕海岸”“絢麗浙東”三種不同類型文明示範線23條,預計到2018年年底,還將新建成文明示範線15條。2018年10月,寧波農村文明示範線赴北京推介並參展第十三屆北京文博會,為全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鮮活樣本。

探索志願服務制度化建設。近年來,寧波建立了全市統一的的志願服務網絡管理系統,同時大力構建線下工作體系,志願服務站點遍佈全城。志願服務的社會化運作在全國走在前列。

<strong>打造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 揭開城市文明“密碼”

12年曆經5次“大考”,榮膺全國文明城市“五連冠”,躋身文明城市“第一方陣”,寧波的文明“密碼”在哪裡?

愛心,是寧波文明的基因。且不說近現代的寧波幫商人歷來有“急公好義”的傳統,在寧波民間,民眾之間的互相幫助也早已是蔚然成風。知名愛心人士順其自然、最美志願者朱治平、最美女獸醫陳淑芳、最美電工錢海軍、援疆教師姚仁漢、愛心媽媽胡朝霞、捨己救人大學生王波、撐傘爺爺胡善龍、支教奶奶周秀芳、最美擺渡人張翎飛、飛背哥朱墨巖……無法一一列舉。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河不擇細流,故能成其深。積小德成大德,最終成就了寧波文明最紮實、最亮眼的“底色”。

與時俱進,是寧波文明的動力。這種動力體現在文明城市建設的認知上,落實在文明城市建設的各項舉措中。“文明城市建設,與人的思想密切相關。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人的思想是不斷變化的,可能滯後於經濟發展,也可能超前於經濟發展,實現兩者之間的協調發展,要求我們保持與時俱進。”李正平說。

共建共享,是寧波文明的核心。在《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過程中,有超過200多萬人次的受眾參與了“市民最不能忍受的不文明行為”評議活動,提出意見、建議2萬多條。傾聽民聲,廣納民智,不僅為立法奠定了堅實的民意基礎,更是對“共建共享”這一寧波文明城市建設核心的生動詮釋。

全域化,是地域概念,推動城鄉文明一體化發展;是全領域、全時域概念,“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校園”評選,讓文明之花在不同層面和領域全面綻放;更覆蓋全體人群,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讓文明成為共同的社會價值。輸入“愛心”“與時俱進”“共建共享”三個密碼,呈現在世人面前的寧波,是一座全域化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strong>文明創建永遠在路上 不僅要鞏固、深化,更要創新、引領

文明創建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創建永遠在路上。特別是站在全國文明城市“五連冠”的起點上,更是對寧波下一步的創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回首改革開放40年,文明城市創建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深入到城市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發展的方方面面;創建難度越來越高,尤其是近年來,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外延不斷擴大,內涵不斷豐富,要求越來越高。

在接下來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現狀並不會改變。尤其是隨著老百姓生活水平、思想水平不斷提高,勢必對文明城市創建提出新的要求。

李正平說,接下來寧波將把文明城市創建與“六爭攻堅、三年攀高”行動緊密結合起來,緊緊抓住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線,始終堅持“惠民為民靠民”的創建理念,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把各項創建工作落細、落小、落實,推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其他城市的文明創建起到引領、帶動作用,做一點“領頭羊”應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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