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是誰慣壞了熊孩子,殺人少年直接無罪放歸學校

案情回顧

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一位年僅12歲的未成年學生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心生怨恨而持刀將母親殺死在自家臥室內,母親身上多處刀傷,一共被砍了二十幾刀!

案情回顧,是誰慣壞了熊孩子,殺人少年直接無罪放歸學校

吳某康的父母都是外出務工人員,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導致他非常叛逆,常年抽菸並染上小偷小摸的惡習,歸來的母親對他嚴加管教,結果反而導致殺身之禍。

吳某康殺死母親後,反鎖房門,把沾了血跡的衣服換下,作案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後的魚塘中,告訴爺爺自己媽媽外出了。

在事情敗露後,吳某康鎮靜的說“母親不是我殺的,她是自殺。”,被警察識破後帶走,然後吳某康承認了自己的殺人事實。

警方3日上午抵達現場,下午就破案了,行動不可謂不迅速,但是令人震驚的事情發生了,在確認兇手為吳某康後,12月6日,吳某康被釋放,而且要被送到學校繼續讀書。

案情回顧,是誰慣壞了熊孩子,殺人少年直接無罪放歸學校

站在警方的立場,雖然殺人兇手被確認為吳某康,但是吳某康年僅12歲,按我國法律,未滿14歲的青少年,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無論殺人放火都無罪,僅僅交給其親人嚴加管束。但是吳某康明顯是個問題少年,嚴加管教他的媽媽已經被他親手殺了,他還有二年的時間可以殺人無罪,家裡人誰敢管他。

男孩家裡的親戚向記者表示,政府不管,他們也不敢管,只能送到學校,如果沒人管還不上學,這個孩子將來變成什麼樣誰都不知道。

但是這一送,學校裡的家長就炸鍋了,他們的孩子都在這個學校,將來要是和吳某康起衝突打架了,吳某康還不是可以隨便殺人,反正殺了也沒責任。這些學生家長告訴記者,他們不準吳某康入學,不止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因為連他們自己都怕吳某康,吳某康才12歲,離14歲還有2年呢。

《史記·刺客列傳第二十六》記載:“燕國有勇士秦舞陽,年十二,殺人,人不敢忤視”,吳某康也是年十二殺人,勇士肯定談不上,但是人不敢忤視倒是真的,甚至對於這些不敢動手的平民來說,吳某康比秦舞陽更可怕。

未成年人究竟保護的誰

益陽市教育局表示,計劃將其調換到無人認識的學校上學,從而解決這一問題。但是這種做法明顯是在推卸責任,警方不能管吳某康,親屬不敢管吳某康,教育局和學校能有什麼辦法去管束吳某康,吳某康必須送進少年收容所,否則放在哪裡都是一個定時炸彈。

這種事情,不是沒有先例的,廣東番禹韋某,13歲掐死一個小男孩,無罪釋放,14歲持刀將人砍成重傷,因滿14不滿16被輕判,關了四年,刑滿出獄僅三個月,姦殺一名11歲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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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未成年人保護法,護出了一個殺人狂魔,韋某是未成年人不錯,那名小男孩就不是未成年人了,他憑什麼要被掐死,而那名11歲的小女孩就不是未成年了?她憑什麼要被姦殺。

鑑於此,吳某康殺人之後被立即釋放回學校,全校的小男孩和小女孩的安全,誰來保障,他們也是未成年人啊,未成年保護法能保護他們嗎?要是吳某康再殺一人,誰能來負這個責任。

更可怕的是,要是吳某康和學校裡的小混混說,只要年紀小,殺人是沒事的,搶劫也沒事,不信你看我殺人了,不好好的出來了,而且殺人之後誰都不敢管我了,想幹嘛幹嘛。假設出現了這樣的事,那就是一個炸彈瞬間變成了一群炸彈,會造成很惡劣的社會影響。

從公開報道來看,弒母者吳某沒有絲毫的悔意,他甚至反問媒體:“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吳某沒滿14歲,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從法律上說釋放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這並不能成為當地政府一放了之的理由,這種做法怎麼能消除公眾的疑慮,他們怎麼給自己的孩子解釋殺人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不是守法的未成年人,而是違法的未成年人,豈不怪哉。

中國的熊孩子都被慣壞了

學校裡都是祖國的花朵,結果突然出現了一株食人花,家長擔心自己的孩子受到傷害,是非常可以理解的,換我的孩子在這個學校,我寧可讓他不上學,也要遠遠的避開。

但是除了吳某康這麼極端的殺人案,我國青少年的管教其實是有很大問題的,不良少年太多,校園霸凌屢見不鮮,通常都是毫無懲罰,不了了之,因為涉案人員都是未成年人,不管做了多大的惡,法律都很難管束。而在美國,校園霸凌判的非常之重,未成年人惡性犯罪的數量變得很少。

在美國50個州里,有37個州根本沒有刑事責任的年齡下限,從律法上說,哪怕是一歲小孩殺人,也要負全部刑事責任。在實際的法律操作中,默認的判斷方法是,7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負法律責任,推定7~12歲的未成年人沒有犯罪能力,除非檢方能提供相反證明,若被指控的未成年人不滿14歲,檢方需要證明該未成年人瞭解他做的是錯事。

在美國,有一個8歲的小女孩,在學校更衣間裡拍攝了一張另一個女孩只圍了一個浴巾的照片傳到了網上,結果直接被警察以“傳播未成年人色情物品”抓走並起訴。相比而言,吳某康這種明顯的殺人罪行,警方卻毫無法律依據可以懲罰他,令人費解。

2015年,美國內布拉斯加州一個高中生將一些硫酸銅放入另外一個同學杯子裡,並騙他喝下去,由於處理及時,喝下硫酸銅的學生沒有什麼不良後果。但是這個下藥的學生卻被抓進少年拘留所,被警方指控並以“二級未遂襲擊”定罪。

反觀中國,曾有高中男生向女生杯子裡下春藥,居然被當成開玩笑而輕飄飄揭過,未成年毆打、折磨同學的事情屢不見鮮,如果沒有出人命的話,現在的記者都懶得報道了,因為未成年學生打人而無罪的案例實在是太多了。不良少年,是可以橫著走的,警察都怕,學校裡的老師,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壓根不會去管束的。

至於帶頭嘲笑、侮辱和孤立,散佈謠言,用語言暴力讓自己看不順眼的同學生不如死,這些事情老師和警察更加不會去管。

所以,中國的熊孩子們越加的有恃無恐,嘲笑她侮辱她無所謂,往杯子裡丟粉筆也被當成開玩笑,那下春藥也無所謂吧,拉出去打一頓,讓這個女生脫衣服吃泥土,大概也無所謂吧。

中國的熊孩子,就是在這種什麼都無所謂的環境下,一步步的長成真正的熊孩子的。如果在一開始做錯事的人沒有人去教育他,沒有人去懲罰他,那麼他註定會越來越壞,傷害更多無辜的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該修改一下了,像今天這種殺人無罪放歸學校,引發全體家長恐慌的案例,足以證明當前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存在巨大的漏洞。而實際上,那些被不良少年在校園長期霸凌的普通學生,才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真正應該保護的對象。這個法律,保護的應該是合法的未成年人,而不是犯法的未成年人。

否則的話,如果這個殺人少年被教育局悄悄放到了你孩子所在的學校,在未來的二年裡,你能安心睡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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