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需重大利好!首套房貸利息與個稅息息相關!

剛需重大利好!首套房貸利息與個稅息息相關!

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繼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后,新一輪個人所得稅改革又有好消息了!今天,新一輪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大亮點——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揭開了面紗。

自今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兩部門官網開始為期兩週的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樣自今日起公開徵求意見的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今後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稅法授權國務院制定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讓我們來看一看新政

對於首套住房貸款和租房子住的朋友們來說有哪些利好:

01

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

02

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 承租的住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 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扣除標準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 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扣除標準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消息發佈後,網友們紛紛感慨政策惠民,算算自己的工資扣除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贍養老人這些支出,真的是月月不用交個稅了,也有網友調侃“這是要暗示大家不要買第二套房了”。

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並非一成不變,將隨著教育、住房、醫療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將依法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剛需重大利好!首套房貸利息與個稅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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