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長興努力打造“無證明社區”

“以前孩子上小學需要村(社區)開具一份現學區居住證明,現在這個手續不要了,您只要拿著房產證和戶口本,就能直接給孩子辦理入學了。”11月29日,湖州長興縣虹星橋鎮譚家村代辦員韋誠告訴來為孩子辦轉學居住證明的村民張惠珠。

長興縣在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過程中,發現找村(社區)開證明成為一個讓企業和群眾辦事多跑腿的環節。為此,今年長興縣在省內率先打造“無證明社區”。

“我們在前期排摸梳理發現,村(社區)一級還存在不少‘無厘頭’證明、循環證明,不僅市民煩惱,社區工作人員壓力也很大。”長興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吳懷志說,“排摸結果顯示,長興全縣範圍內仍有20個部門的76個事項需要在村(社區)打證明,涉及入學、立戶、公積金等領域。”

長興縣對摸排出的證明制定出了保留證明目錄和取消證明目錄兩份清單,按照“沒有明確法律法規規定的,一律取消”的原則,逐項比對、逐項研究,經審核後確定相關證明的去留,最終僅保留13項證明事項,保留率為17.1%。“無證明社區”推廣,既為群眾減壓,又給村(社區)幹部“減負”。

對目前保留下來的部分證明,長興縣通過數據共享、格式文書、內部核驗等舉措,變“要證明”為“有證明”。同時依託村級網格員隊伍和鄉鎮代辦員隊伍,將證明納入代辦服務範疇,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實現部分證明代跑代辦,由“群眾跑”轉變為“幹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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