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殷福才、朱敏華、李建國、王民生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殷福才、朱敏華、李建國、王民生決定逮捕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殷福才決定逮捕

安徽省原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殷福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殷福才決定逮捕,並指定宿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此案審查起訴。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朱敏華決定逮捕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朱敏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新餘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新餘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朱敏華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建國決定逮捕

江西廣播電視臺原黨委委員、副臺長李建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饒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上饒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建國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民生決定逮捕

河南省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民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河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民生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9年第29期共4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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