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公平正义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穆棱市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共商公平正义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穆棱市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近日,穆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喜军列席穆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经抗诉发回重审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共商公平正义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穆棱市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该案系一起发生在1992年的段某入室抢劫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五年,穆棱市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穆棱市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后,以“拟维持原判”意见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会议当天,案件承办人首先进行了汇报,分别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的采信、新旧法律适用、发回重审理由等等方面作出了解释与说明,各位审委会委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王喜军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围绕抗诉理由、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问题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并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对民事赔偿问题提出了建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审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各位审委会委员对该案也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并表示会充分考虑检察长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对量刑幅度和民事赔偿问题慎重研究,力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共商公平正义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穆棱市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穆棱市法院副院长杜蕴青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家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客观公正司法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更是审判机关的诤友、益友,两司法机关建立良性互动、积极支持的工作关系,有利于共商维护公平正义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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