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2018年12月28日,思茅区首例涉恶犯罪团伙案在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周某格、杨某、李某泽4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八个月至七年有期徒刑。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2015年至2018年间,以曾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思茅区,曾某纠集周某格、杨某、李某泽等人以充当他人“地下护卫队”进行打砸抢,多次在城区旧货市场、医院、大昆曼建材城、梅兰村、民族村等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打砸商铺、损毁车辆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3辆小汽车受损,经济损失数万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在侦办以曾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案件中,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通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案件线索进行细致摸排、分析、研判,掌握了确凿的犯罪证据,将所有犯罪团伙成员顺利抓获,并依法移送人民法院起诉。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2018年12月28日,思茅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周某格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某泽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判了!思茅区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最高获刑七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谁涉黑、谁作恶就要受到惩罚!此案的公开宣判,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正义可能会迟到

但决不会缺席!

审核:杨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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