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纜電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股東吳小林、羅兵、謝仕林、李凱軍、劉鋼、薛奇、郭長春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818,288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94%)的股東吳小林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454,572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24%)。

2、持有本公司股份3,958,513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2.05%)的股東羅兵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989,628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51%)。

3、持有本公司股份1,830,667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95%)的股東謝仕林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457,667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24%)。

4、持有本公司股份1,127,371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58%)的股東李凱軍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281,843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15%)。

5、持有本公司股份171,125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09%)的股東劉鋼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42,781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02%)。

6、持有本公司股份3,208,181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1.66%)的股東薛奇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802,045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42%)。

7、持有本公司股份2,382,415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1.23%)的股東郭長春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595,604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31%)。

長纜電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吳小林先生、羅兵先生;監事謝仕林先生、李凱軍先生、劉鋼先生;高級管理人員薛奇先生、郭長春先生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

1、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而相應增加的股份);

3、擬減持數量及比例:

若計劃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股份變動事項,減持股份數量及佔公司總股本比例將相應進行調整。

4、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注:減持期間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窗口期,則不得減持。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方式;

6、減持價格區間:視市場價格決定。

(二)本次擬減持事項與相關股東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1、上述股東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做出的承諾具體內容如下: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吳小林、羅兵、謝仕林、李凱軍、劉鋼、薛奇、郭長春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首次公開發行價格,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首次公開發行價格,股份鎖定期限在上述鎖定期限基礎上自動延 6個月。如果公司上市後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則上述首次公開發行價格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除權除息處理。上述承諾事項不因本人的職務變換或離職而改變或導致無效。

(2)本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鎖定期屆滿後,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並且上述半年期限屆滿後的一年內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50%。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將通過合法方式進行減持,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價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底價下限和股份數將相應進行調整),上述承諾事項不因其職務變換或離職而改變或導致無效。

除上述承諾外,不存在後續追加承諾、法定承諾和其他承諾等情形。

2、承諾履行情況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相關股東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未出現違反承諾的情況。

三、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擬減持股份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將根據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數量、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要求,及時披露本減持計劃的減持進展情況公告。

2、本次減持計劃未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擬減持股份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4、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將督促相關股東嚴格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進行股份減持,切實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吳小林、羅兵、謝仕林、李凱軍、劉鋼、薛奇、郭長春簽署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長纜電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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