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承諾函

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因擬向樸聖根先生等自然人及法人股發行股份購買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眾股份”、“標的公司”)共計90%-100%的股份(以下簡稱“本次交易”)。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特作出如下承諾:

1、承諾人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關信息均為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承諾人向與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機構所提供的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始書面資料或副本資料,資料副本或複印件與其原始資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簽名、印章均是真實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承諾人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說明、承諾及確認均為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承諾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在案件調查結論明確之前,承諾人將暫停轉讓其在本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並於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兩個交易日內將暫停轉讓的書面申請和股票賬戶提交本公司董事會,由董事會代其向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申請鎖定;未在兩個交易日內提交鎖定申請的,授權董事會核實後直接向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報送承諾人的身份信息和賬戶信息並申請鎖定;董事會未向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報送承諾人的身份信息和賬戶信息的,授權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直接鎖定相關股份;

5、承諾人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與保證,給本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特此承諾。

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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