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河、南运河建截污管道污水走地下管道 清水走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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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沈阳对每条河流有关地区要明确1名区级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负责任、监管失职、互相推诿以及对河流造成再次污染且影响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将追究责任。

昨日,沈阳市政府公布《沈阳市黑臭水体长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沈阳市对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辉山明渠、满堂河、细河、白塔堡河、浑南干渠、山梨河、南小河、造化排支、造化排干12条河流进行了集中综合整治,并已通过阶段性验收。

独立小区散排污水

将建小型处理站达标排放

为 防止已完成整治的12条河流172处污染源出现反弹,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将加强对污水直排企业和单位的巡查、执法力度,对违规排污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 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或取缔;按照排水防涝和污水处理相关工作部署,解决雨污合流管线雨季溢流问题,明确工程措施和完成时限。

针对畜禽养殖污水排放、村屯污水散排以及市政管线未覆盖的偏远、独立小区污水排放等问题,科学施策,采取建设污水小型处理站等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加快不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确保处理后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此外,杜绝乱排乱倒、偷排偷倒等违法排污行为。对破坏水体及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水质不达标

将通报并追究“河长”责任

《方案》要求,有关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动态跟踪监测河流(水体)水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水质不达标的,要立即进行治理,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并追究“河长”以及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相关责任单位要每日巡视并及时打捞清理水面漂浮物,确保水面清洁无污染物;做好河道两侧蓝线内的违建拆除、垃圾和枯死树枝清理等环境整治工作,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河段,可结合河道综合改造工程,提升两岸景观;及时巡查和维护河流(水体)的护坡、护岸。

此外,新开河、南运河截污管道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届时将实现污水走河流下面的地下管道,清水在河道内流淌。

发现违法排污

可通过环保110平台举报

《方 案》还要求,有关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是河流(水体)区段的第一责任人,与市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对每条河流(水体),有关地区要明确1名区级领导作 为具体责任人。沈阳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客观评价整改工作效果。

利用沈阳市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平台,对违法排污、破坏水体水质以及两岸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负责任、监管失职、互相推诿以及对河流(水体)造成再次污染且影响严重的地区和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市政府要追究“河长”的领导责任和具体部门、人员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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