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夫妻生活頻率 可以判斷夫妻感情的深厚程度嗎?

文 | 婚姻諮詢專家 朱甜蜜 (微信號mizuoyou)

源 | 微信公眾號:佐佑婚姻諮詢(shzuoyou)

從夫妻生活頻率 可以判斷夫妻感情的深厚程度嗎?

三十多歲,每個月很難做一次愛,是不是女方已經出軌了?

1、通過夫妻生活頻率的降低能判斷出軌?

僅此一點,不能判斷對方出軌。

我接觸過的大多數的出軌受害者,極少以夫妻生活頻率為依據,來覺察配偶出軌。

假設一對夫妻的夫妻生活頻率為3次/周,每次夫妻生活平均0.5小時(從撫摸開始),一週的夫妻生活總時長為1.5小時。一週有168小時,除去睡覺,工作,兩人一起相處或相互聯繫或間接聯繫,假設只有1/10,那麼一週就有17小時,在這17小時的夫妻互動中,夫妻生活只佔這17小時中的8%,這個佔比相當之低。由此可見,通過夫妻生活變化,這單一線索來覺察另一半出軌,效率極低,因為你錯過了92%覺察出軌的可能性。

從準確性上,夫妻頻率也不是一個理想因素。

夫妻生活也不是一個純粹的事件,它包括了非常多的細節,除了次數的變化,還有雙方的投入度,夫妻生活的方式、時間、地點、時長等等一系列的細節。題主提到

“每個月很難做一次愛”,只是夫妻生活的頻率(<1次/月),這一個細節,很單薄。這有點像盲人摸象,夫妻生活頻率就只是個象腿,顯然得不出任何有意義的結論。另外,在夫妻生活的所有細節中,頻率屬於掩飾難度較低的細節,有些出軌的人,反而會提高夫妻生活的頻率。因此,從掩飾難度來看,這也不是一個理想的細節。

其實,覺察出軌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我在另外一個回答中說過,基於夫妻關係的特殊性,出軌本身的性質,這導致出軌在婚姻中,屬於一定會被覺察的謊言。

下面我簡單的說說這個方面。

婚姻中,一旦某方出軌,那麼TA的生活中就有很多生活細節發生變化,且較難掩飾,如:

加班變得多起來,經常沒有時間;

參加社交活動的頻繁,明顯變得多起來,同學聚會,同事聚餐,閨蜜有約突然增多;

穿著打扮的興趣日益高漲,在穿什麼衣服方面花的時間明顯增加;

開始手機不離身,經常聊天聊得不異乎,並且伴隨出現微笑表情;

一個人待著的時候變得多起來,或許開始喜歡一個人散步。

夫妻兩人一起的場合變少,去孃家的親戚也只需一個人;

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或許還喜歡喝酒唱歌;

會出現一些不明來路的物品,手鍊,耳環,包等;

電話響起時,會變得緊張,或者會直接掐掉;

……

這些細節無法完全掩飾,這個判斷基於我們對於謊言的覺察遵循的三個原則:

(1)常態行為原則

我們判斷謊言的基線就是一個人的常態行為。如果某人的行為偏移其慣常的情緒或精神狀態,那麼,你就可以以此作依據,判定這個人在欺騙。

(2)行為集合概念

說到行為,特別是交流行為,我們的意識場面想到可能是那些文字語言信息的交換。實際上人類的交流,都有言語交流行為和非言語交流行為兩個方面,其中每一種行為都是對內部或外界刺激所做出的反應。

以前面提到那個丈夫通過電話去了解妻子狀態為例。我們在與人聊天時,並不是像復讀機一樣的朗讀,而是始終處於某種情緒當中,這時我們說話的語調,音高,語速,結巴,停頓,口頭禪,嘆息,笑容等各種信息,而這些方面都會根據不同的情景都會呈現不同的組合模式。我們只要稍加留意有可以明白。而這些言語和非言語的組合模式,這個行為的模式就是行為集合的概念。

(3)變化原則

當你瞭解了對方的行為常態,那麼就可以從其行為模式的變化之中識別出他的欺騙行為。一個人在欺騙別人時,通常會處於壓力之下,這時行為模式就會出現三個方面的變化:

有可能在她身上發現以前從未出現過的行為模式;

有可能發現她現在的行為模式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甚至可以發現現有行為模式已經完全消失;

如果我們有行為集合的概念,那麼夫妻之間,而且婚齡越長,夫妻感情越深,往往就意味這著,這個行為集合所包括的細節就越多,那麼由於構建的行為常態是一個信息量非常大的數據庫。

從夫妻生活頻率 可以判斷夫妻感情的深厚程度嗎?


當一個人進行欺騙的時候,他必須同時在大腦中處理許多條思路,同時應對多種真實的情緒反應。我們之所以能夠從一個常態的變化推斷出他可能正在欺騙也是基於這一點考慮。這些層次繁多的反應纏繞在一起,對於一個人集中注意力的能力構成了巨大的挑戰。心理學研究告訴我們,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在腦海中處理兩個以上的想法。但一個完美漂亮的謊言(如果真有這樣的東西的話)要求的是謊言和真實的融合。

一個謊撒得越大,撒謊者就要記得構成謊言的每一個組成部分就越困難。所以,當我們進行欺騙時,就必須小心翼翼地確保我們的謊話不與前面說過的內容發生衝突,並要注意給我們以後繼續留下撒謊的究竟。把謊言說得完美本身就是很大的挑戰,更別提控制好我們的情緒反應,使得它們和我們口頭表達的內容同步。要想同時完成所有這一切就異常困難。

出軌往往意味著一個新關係形成,這一方面具有廣泛性,即會影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還具有持續性,往往會持續的出現比較長的時間。這兩點都意味著,出軌對行為常態的改變,無論從時間上,還是從範圍上都比其它關係中的謊言,來得更加顯著和強烈。

對出軌的覺察本質上是對謊言的覺察,那麼我們就極其容易受偏見影響。有些人認為說實話的人,會正視你的眼睛,而撒謊的人做不到。然而這些論點沒有科學依據,曾經試圖支持這些論點的嘗試也失敗了。除了眼神,還有其它偏見,如談話中雙臂交叉或雙腿交叉,不停玩弄雙手或捲動頭髮,不停的說“啊”“呃”“嗯”“哦”。顯然,迴避夫妻生活,就類似於這樣的偏見。

只根據孤立的個別行為就做出結論很危險,因為實際上根本就不存在適用於所有人的孤立和單一的信號,而個人偏見或先入為主極有可能使我們步入誤區。

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比較突顯,在遭遇無性婚姻時,出軌往往是我們的主要反應,哪怕我們心裡也許清楚,對方應該沒有出軌,通過邏輯的分析還能輕易的排除出軌的可能,可是我們的大腦仍然會執著猜測,對方是不是出軌了,這是為什麼呢?

2、無性婚姻對受害者心理的衝擊

“也懷疑過他出軌或者不愛”;

“我現在老懷疑他可能在外面有人,可是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懷疑過出軌,沒有發現任何證據”

這是婚姻當事人在面對另一半迴避夫妻生活時的內心活動,無疑,出軌是此時心中最強烈的猜測。顯然,當我們面對這一場景時,出軌是一種無法迴避的主流猜測,無論這個猜測在當事人看來有多荒謬。

出軌猜測為什麼會如此強烈,我們內心無意識中把性慾等同於食慾,這有一定關係。

除些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無性婚姻對心理衝擊,與出軌對心理造成的衝擊,有較大的相似性。

由於無性婚姻只是夫妻生活頻率少這個單一維度,容易引起誤會,那麼在這裡我先引入一個新的概念:性挫折

性挫折婚姻中任何一方並不存在生理病症和確切的出軌的情況,一起過夫妻生活的願望持續未能滿足,即由於未知原因導致的夫妻性生活無法實現。

如果我們已經知道另一半出軌,或者另一半存在生理疾病,又或者雙方在冷戰,這些情況兩口子無法過夫妻生活,渴求方通常不會把這個視為挫折,而只是某個確定事情後可預期的一個正常後果。

因此,夫妻生活由於某種不明原因,持續無法進行,這對渴求方才可以視之為性挫折。

不明原因的性挫折,相當於一個外界刺激,我們的大腦無時不刻對刺激進行反應。而出軌的猜測就是大腦對此刺激的反應之一。

人類對外界刺激的反應,通常都有三個方面組成:情緒,認知和行為。情緒包括感受,情感;認知包括念頭,想法;行為就是行為。

前面提到了,我們對於不明原因的性挫折的反應,就是懷疑對方出軌,這是一種猜測,一種想法,屬於認知層面的反應。

那我們再來看看情緒層面對性挫折的反應。

下面就是幾位無性婚姻當事人對性挫折時的感受: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上帝討厭的人……我發過誓,不會再為這個事情哭泣,但今天在公交車上,止不住的哭……真的是非常打擊人,非常絕望,但心裡真的是苦澀的,一度懷疑自己吸引力, 也懷疑過他出軌或者不愛”

“每次被拒絕都感覺自己卑微到塵土了……我無話可說,背對她徹夜無眠!我下定決心,不再受此屈辱……我心如死灰,我冷冷的對她”

“被無視,自尊心深深受傷……無性婚姻的感覺就是你在無邊黑暗中,但是頭頂就是光明,可是光就是照不到你,你也抓不到任何一根救命稻草”

“深知那種主動親密卻被拒絕的感覺。那已經無關肉體,關乎尊嚴……”

“屈辱,憤恨,失掉自信,自尊。無數次深夜痛哭,抑鬱,失眠。

外人看來有錢有閒,滿世界跑撒狗糧,只有自己知道在過怎樣絕望的生活…”

(1)自尊傷害

無論是“卑微到塵土”的卑微,還是“自尊心深深受傷”又或者是“屈辱…失掉自信,自尊”,這都意味著這在個時候,自尊,成為受傷的主體。

很多情緒,無論是積極情緒中的開心,幸福,還是負面情緒中的憤怒,痛苦,都多少與自尊有著聯繫,卻也不是直接相關。這些情緒影響到我們活著時的狀態,那麼自尊本身,就影響活著的意義。

直接針對自尊的傷害,就相當於直接捅到了一個人的心臟,就不僅僅只是痛了。

自尊,即是一個人存在的根本,也是一段關係存在和發展的根基。沒有自尊的關係,就只是一種人身依附,沒有了尊重、理解和關心的基本準則。

自尊,在婚姻關係的重要作用,恐怕沒有比出軌婚姻中體現得更明顯的了。在處理出軌婚姻的過程中,我發現很多妻子會犧牲尊嚴,對出軌的丈夫苦苦哀求,希望丈夫可以回心轉意,兩個人能夠重歸於好。

有些妻子則會苦苦請求丈夫,希望能繼續在一起。當老公離家之後,懇求老公給自己和孩子們打電話,會告訴老公,自己有多愛他。

有些妻子在知道老公出軌後,會笑臉面對,表現得就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某些情感類文章也經常勸告:“女士們,一如既往地愛你的男人,他們遲早會醒悟過來的。”

可是愛必須自尊。

當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感覺自己受到無盡屈辱,毫無尊嚴,那麼婚姻的感情基礎就遭受著強烈腐蝕,即將塌陷。自尊是所有感情能夠健康發展的基礎,如果毫無自尊可言,那麼這段感情留下不是愛,而是衝突與侮辱,只留傷害。

無論在國家之間,還是在夫妻之間,一方企圖“收買”挑釁者或進攻者,表面上看來好像是和平倡議,但這種做法只能促成更進一步的侮辱與衝突。

如果一個人喪失尊嚴可以換來婚姻的維持,或許這種做法還值得觀望。可是事實卻往往打臉。沒有什麼比跟在冷酷的配偶後面乞求憐憫能更快地破壞美好的夫妻關係了。

拼命討好,哭哭啼啼,亦步亦趨地跟隨,這些都無濟於事。那隻會促使任性的配偶更加強烈地想擺脫眼前這個很可能會吸乾他生命激情的吸血鬼。他也許會對受到傷害的妻子表示同情,並希望沒有發生眼下這些事情,但他很少能在這種情況下重新點燃愛情的火焰。

由此可以看到尊嚴在一段婚姻中的重要程度,而夫妻生活中的那些性挫折就可以給其中一方帶來同等程度的自尊傷害,當我們帶著殘缺的自尊,這樣的婚姻與上面提到的情況,有什麼區別呢?

性挫折的受害者與出軌受害者,另一個相似的反應,就是感受到強烈的羞恥感。

(2)羞恥感

“你怎麼就覺得這事情那麼重要,難道兩性關係只有性嗎?”

夫妻生活中,迴避的一方會懟出這麼一句話。

渴求方,聽到這樣的一句話,心中的感受只有一種——屈辱。

這句話,聽起來就覺得特別有道理,特別正義。大多數人會認為,性是婚姻中相對次要的東西,夫妻感情,孩子,雙方老人,房貸,車貸等等,似乎都不比夫妻生活重要性低。

渴求方,恐怕也難以避免,往往會難以啟齒,羞愧難當,無地自容,而這就是一種羞恥感的體現。

雖然,我們會認為夫妻之間,談性很正常,必須要有性。可是一旦當性挫折情景出現,性真的成為問題了,就會產生上述的這些感受。從這個方面而,性挫折的受害者比出軌受害者,要面對更大的挑戰。

出軌受害者想要挽回婚姻時,也會覺得不好意思。對方出軌,按道理自己應該果然離婚呀,而不是去挽回。身邊的小夥伴也會說,你的伴侶那麼渣,還挽回什麼。可是當你說,我們之間還有感情,心中仍然捨不得,出軌方對家庭,對自己,也一直很好,這時就會有一種家庭的維護者,家庭支柱的一種責任感,還會有些許自豪感產生,這對於羞恥感,能夠直到非常好的抵消作用。

而性挫折的婚姻中,渴求方如果主動努力,就可以面對“你的腦子就只有性嗎?”的類似指責。渴求者越努力,這種指責帶來的壓力就越大,由此引發的羞恥感也就越強烈。

當渴求方“已經在刻意討好了”時,對方卻無動於衷時;

當渴求方“換好性感漂亮的睡衣,妝也不卸,故意在他身邊蹭來蹭去玩手機”,對方卻視而不見時;

當渴求方“洗漱完畢,上床,就撫摸她,她拒絕,讓我不要碰她,讓我早點休息”時;

當渴求方“克服害羞,主動去他被窩裡,(他覺得冬天兩人睡肩膀那裡漏風,一人一個被窩),對他上下其手,被趕出被窩 ”時;

當渴求方“親吻任何部位都立即扭開,手停留在哪裡都全力扒開”時;

當渴求方“到後面主動過幾次,被無視”,那麼主動方的“自尊心深深受傷”的同時,必須會“慢慢的不想提,感覺難以啟齒”

這時,渴求方又拿什麼來抵擋“什麼慾望這麼強”的質疑呢?

這時的羞恥感,必然會洶湧而至,從而席捲當事人還殘留的自尊心,從而整個人變會變得崩潰與敏感,而這恰恰就是自尊,做為一種最根本的心理結構,出現動搖的徵兆。

而這種心理結構就必須會在行為層面體現其反應:

“今天在公交車上,止不住的哭”,

“我冷冷的對她”

性挫折與出軌,兩者的受害者都會感受到羞恥感,會使得這兩者呈現出一種相似的反應:羞於說出口,覺得丟人,內心覺得尷尬。

這個時候,受害者往往會從表面裝得十分鎮定,然而中鎮定卻不是一種平靜,而是一種“冷冷”的感覺,因為其內心世界像一條複雜的思想高速公路:這條公路上混亂不堪,到處都堆滿了感情碰撞和被壓抑的慾望。

他們一定會陷入到強迫的自我剖析中不能自拔,把自己的缺點放置於超強的分析顯微鏡下檢測,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到很多婚姻性挫折的當事人會:

“懷疑自己吸引力”;

“越來越懷疑自己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這個原因是指產後陰道鬆弛)

“我哪兒都正常,只是他讓我變得對自己懷疑”;

“我自己無數次從自己身上找過理由,就只能懷疑自身”

這些由羞恥感所引發的行為,會使得其完全沒有能力從這些不合理的行為障礙中解脫出來,那麼消化、處理、改善這種性挫折局面就完全無從說起。

羞恥感與自尊傷害,兩者一旦結合,對一個人的心理具有相當大的破壞性,可以讓一個人健康的心理結構可能會遭遇崩潰式的打擊。如果一個人健康的心理結構是一個房子,那麼這種打擊就相當於地震,完全從根基部位進行打擊和傷害。如果房子遭遇到地震,地基受到損傷,這樣的房屋就會變得不再穩固,就變得搖晃。如果一個人,他的自尊受到巨大的傷害,而強烈的羞恥感,又讓他將自尊受傷害的原因歸於於自己,那麼這個人就會產生一種絕望感,感覺一切都沒有意思,自己的存在感也沒有什麼意義,感覺自己被世界遺棄,如

“被上帝討厭的人”,“卑微到塵土了”,“怎樣絕望的生活”。

3、婚姻中的性挫折與出軌

由於性挫折的當事人所經歷的感受與婚姻中出軌者受害者相似,而性挫折中的受害者往往並不知道他們的真正原因是什麼,那麼就會極其容易產生出軌的結論。因為,出軌是婚姻當中可以同時產生強烈自尊傷害和羞恥感的事件,這是婚姻其它事件並不具備的功能。

(出軌會產生背叛感,性挫折不太常見)

另外,前面提到了婚姻性挫折的當事人,心中強烈的羞恥感,會他懷疑一切,自然也會懷疑自己的愛。在感情當中,一旦涉及對愛的懷疑,那麼接下來的推理就是出軌。

只是這種懷疑,與出軌婚姻中的懷疑並不一樣。

出軌婚姻中,對出軌的推測往往帶有一種否認和拒絕。而性挫折的出軌推測,則相反,帶一種確認和狐疑,似乎是更想去求證,而不是去推翻。因為,在性挫折的婚姻中,出軌猜測更像是對於身處於性挫折情景中,困惑迷茫自己的一個希望,可以讓自己可以理解並控制這種性挫折的局面,因此並沒有真正覺得夫妻在非性層面的其它感情領域,有著太大的變化和不同。這樣的心理邏輯顯然不適用出軌婚姻。

相對於遭遇性挫折的當事人而方,遭遇出軌傷害的當事人,雖然也同樣會感覺自尊受到傷害,也會由於婚姻的出軌,而羞於找人訴說,然而出軌受害者的內心中多少都會有一種道德上的優越感,而這種優越感會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可以補償自己自尊所受到的傷害,因為出軌的始作俑者才是一個道德不良的人,才是渣男或者渣女,才是當前危機名義的根源。

由於出軌婚姻中,存在明顯過錯方,羞恥感帶來的對自我缺點的剖析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緩解,不會像性挫折婚姻中的受害者,一直這樣的沉浸下去。

由性挫折和出軌受害者,在這兩個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就導致性挫折婚姻中的受害者會更難從困境中走出來,也更難利用自己的資源,去獲得幫助。

從夫妻生活頻率 可以判斷夫妻感情的深厚程度嗎?


這兩種婚姻危機的差異,會導致出軌對婚姻的傷害會更大,而性挫折則是對當事人的傷害更大

出軌,往往意味著兩個的關係,變成了三個人甚至更多人的關係,而這對婚姻的傷害是致命的,因為這意味著構建婚姻基礎的兩人關係發生了本質的變化。

性挫折,婚姻仍然是兩人關係,只是這種關係變得模糊不清,有人在這段有關係中的需求得到嚴重壓抑,內心極度痛苦,可是從婚姻的整體結構來看,仍然相對完整。所以,我們往往在很大程度就容易忽視性挫折對當事人所帶的傷害,會將當事人的傷害私人化,如指責其“腦子裡全是性”,“性就那麼重要嗎”,“兩個人重要的是感情”等等,那麼就自然會認為這樣的傷害上升到婚姻存亡的程度,就是一種無理取鬧。而且,由於性挫折受害者心中強烈的羞恥感,也自然會認同對方所說的話,會以出軌婚姻受害者所沒有毅力與堅持,自己一個人默默的承受下來。然而,危機之所以是危機,就是指問題是客觀存在的,掩耳盜鈴是沒有的。所以,在性挫折的婚姻中,往往會等到受害者無法忍受時,會有一波暴發,而那時已經衍生出來的婚姻矛盾往往已經無法調和,婚姻就已經走到了盡頭,要麼是離婚,要麼就是形同陌路。

離婚,並不是婚姻關係解除的最後終點,只有兩個人的感情結束了,婚姻才是真的解除。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性挫折對婚姻摧毀會更加徹底。

因此,出軌導致的離婚,容易反反覆覆偶有復婚,而性挫折導致的離婚,則不太容易出現復婚。

所以,從這些角度,性挫折給婚姻帶來的傷害,雖然與出軌對婚姻造成的傷害,並不完全相同,可是性質卻同樣強烈。

至於,當婚姻遭遇性挫折,該如何解決,那還真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這裡就不展開了。有機會,我會寫一些性挫折婚姻的研究個案,有興趣朋友可以關注我。

簡單來說,如果性挫折只是夫妻感情矛盾的體現,那會比較容易,因為性挫折場景的形成屬於婚姻經營方面,兩性衝突處理的方面,幾個月的持續輔導就可以改善。

而對於某些些婚姻,如兩人在剛開始處對象時,就明顯迴避兩個之間的親密性互動,如拉手,擁抱,親吻極少出現,還會因為非宗教信仰原因而刻意迴避兩人之間正常的性行為,那就比較複雜了。不過,想解決的話,也只是一兩年左右的時間持續諮詢,就可以改善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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