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掌掴,关押,教师的人身安全谁来保障!

又见教师被掌掴!

10月31日,四川巴中,一名小学女教师钟某上课期间,没有接听一名学生家长的来电,作为教师,就不可以在上课时间接听电话。结果,家长杨某心存不满,到学校打了钟某耳光,导致钟老师面部受伤,警方对杨某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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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1日,安徽五河一名小学女教师,被闯入学校的家长掌掴,仅仅是因为这名教师没有秒回家长关于是否发试卷的问询,而这段时间是下班后时间,老师处理自己的事情了,不可能抱着手机等着家长发问的。结果家长发飙,在群里大骂还不过瘾,直接闯入学校,掌掴老师。家长狂妄叫嚣:我可以打她,她不可以打我!实在是嚣张至极!该家长被拘10日。

情节几乎出于一辙,作为教师的一方,毫无责任,连矛盾是怎么发生的都还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就被闯入校园的家长,无缘无故地打了耳光,其情节之恶劣,到了令人难以接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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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处理的结果是被拘10日、5日,我没有看错,大家都没有看错,被拘10日、5日。我不懂治安处罚条例,但是我凭直觉,凭良心,觉得,这就是开玩笑!这种肆意对教师尊严的无底线的践踏行为,处理竟然如此轻描淡写微不足道!

写到此处,不由得想起前不久发生的警察关押女教师7个小时的事件,可以说至今网上还未平息,处理结论也就是副所长免职,调离公安系统。

中小学教师,按照国家文件的界定,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无辜被打,莫非都是这样处理的?如果是市长被打,警察被打,会是这样的吗?个人认为,是到为尊师重教画红线的时候了,如此下去,教师沦为人人可以欺凌的对象,还谈什么尊师重教,教师连尊严都没有了,还能教书育人,不是胡扯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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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跟市长比,没有那个级别,不好比较,我们跟警察比,如果,一个公民,在警察毫无过错,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掌掴警察,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叫做袭警罪。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遭到殴打,是否可以参照警察这个规定,定过袭师罪?

文明的传承,需要教师,公民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教师的职责所在,教师肩负着培养未来公民的义务和职责,人身安全却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刻都可能遭受凌辱,这样的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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