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开展可燃物清理工作

入冬以来,全市长期缺少有效降水,风干物燥,枯草落叶、生活垃圾等可燃物囤积,可燃物起火致灾风险较高,加之春运、春节临近,人流物流急剧增加,各类致灾因素增多,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可燃物起火致灾,全面净化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市可燃物清理工作。

北京市全面开展可燃物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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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部署,强化推进落实。结合季节特点和辖区实际迅速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行业部门、街道社区、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效能,广泛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集中彻底清理可燃物,最大限度减少因可燃物清理不及时起火致灾,严防小火亡人事故,特别是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着力净化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

深入排查,强化综合整治。结合实际针对性开展重点单位场所及周边区域可燃物清理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地区场所及周边区域: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文物保护单位,高层建筑(特别是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地下空间;

(二)山林、园林、苗圃、绿化植物带等重点防火区;

(三)平房胡同区、大屋脊房、筒子楼、居住建筑等城乡居(村)民社区、村庄,城乡结合部地区;

(四)重要军事设施,输、变(配)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及周边地区;

(六)医疗机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

(七)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长途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室内外停车场;

(八)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九)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十)其他需要进行重点清理的地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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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以上重点区域场所清理的同时,还结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室内区域以清理走廊、楼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可燃物为主;室外区域以清理屋顶、阳台、窗口、停车场、垃圾站、园林绿地的杂物、垃圾和枯草落叶等可燃物为主。对于室外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物,各区(地区)政府要组织市政市容、园林、环卫、城管等部门要采取遮盖、淋水浇湿等措施,严防外来火源引发可燃物起火。在除夕、初五、元宵节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重点时段,各街道乡镇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群防群治力量,落实防火巡查看护制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死看死守,确保消防安全。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务求可燃物清理工作落地见效。城管和环卫部门迅速开展市容卫生清理整治,清除城市道路周边和单位社区的可燃杂物。尤其要及时清理沿街垃圾桶、枯枝落叶杂草以及生活垃圾,避免可燃物囤积引发火灾。同时,严禁在清理中焚烧落叶垃圾。房管部门发动、组织开展所管辖房屋屋顶的可燃物清理工作,防止屋顶堆放或遗留可燃物起火致灾。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等情况,要采用不燃材料封堵、覆盖,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民航、铁路、交通以及公交运营单位对机场、火车站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地铁、公交、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枢纽进行清查,清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可燃物、易燃物和堆积物,确保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做好可燃物清理行动的协调推动和指导工作,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依法依规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各区(地区),铁路、机场、轨道交通等部门在做好属地、管辖范围内清理可燃物工作基础上,注重联络沟通,兼顾做好属地、管辖之间分界区域的可燃物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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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抓好社区居民、单位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引导市民严守新规要求,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强化鳏寡孤独、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家庭帮扶措施,发动基层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上门服务指导,帮助清理可燃杂物,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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