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58「曹縣法院院長“速”審5起“醉駕”案」

No.658「曹县法院院长“速”审5起“醉驾”案」

只見那法槌

重如千鈞

只聽那鏗鏘起落音

宣告著法律的尊嚴和公正

No.658「曹县法院院长“速”审5起“醉驾”案」

11月21日下午3時, 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落下,曹縣法院院長李繼亮在該院第四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張某某、王某某、路某某等5起危險駕駛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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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58「曹县法院院长“速”审5起“醉驾”案」

法官

李繼亮

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你的事實、證據、適用法律規定及量刑建議有無異議?

我沒有異議。

被告人

你在審查起訴階段簽署的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否出於你的自願?是否你真實的意思表示?

是我自願簽署的,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

被告人,你有最後陳述的權利,你現在可以作最後陳述?

我自願認罪,希望法庭能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被告人

6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爽快”認罪,5起案件均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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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槌起落間不過50分鐘,李繼亮院長便適用速裁程序連續開庭審理了5起危險駕駛案,而按照以往程序審判5起刑事案件,至少也需要半天時間。


  • 10分鐘就能作出判決,是不是太草率了?


  • 其實不然。法院辦理的每一起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案件,都會充分保障和尊重被告人的實體和程序權利,只減程序,不減權利,只提效率,不減質量。哪怕是一個最簡單的案件,也要確保嚴格公正司法。

自我國刑事訴訟法對速裁程序作出規定以後,這是曹縣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第二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適用和實施,不僅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的效率和質量,對規範量刑及合理配置司法資源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司法公正。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曹縣法院將繼續推行速裁程序,及時總結速裁程序適用的審判經驗,在充分尊重和保障當事人權利和案件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速裁程序適用率,確保正義以優質高效的方式實現。

圖文 / 李 夏

審核 / 張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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