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今日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別為:

1.上饒市城投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炳華違規操辦女兒滿月、週歲酒席問題。2017年1月15日、2018年1月13日,黃炳華先後為其女兒操辦滿月、週歲酒席,違規邀請管理服務對象參加,並收受上述人員所送禮金8400元。2018年10月,黃炳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退回。

2.省能源集團公司貴州礦業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雲南分公司總經理黃繼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7年3月,黃繼萍在未經上級審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以42.61萬元的價格超標準購買豐田越野車1輛。2017年6月至10月,先後4次違規私自使用公務用車,發生費用9380.5元。2018年3月,黃繼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降級處分,違紀款項被追繳。

3.瑞昌市運管所所長姜文勝違規轉嫁公務接待費用問題。2018年2月,瑞昌市運管所所長姜文勝將該所公務接待費用2.44萬元,違規交由管理服務對象承擔。2018年9月,姜文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瑞昌市交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錕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4.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發展服務中心主任樊國華違規收受“紅包”問題。2018年4月至7月,樊國華通過微信轉賬方式違規收受4名服務對象贈送的“紅包”,共計4500元。2018年9月,樊國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追繳。

5.資溪縣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黃志賢公務接待違規上酒水問題。2018年5月16日,資溪縣建設局在接待省住建廳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驗收檢查組(由石城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讓其帶隊)用餐中,黃志賢違規安排上酒水,並將398元酒水費計入菜金報賬。2018年8月,黃志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陳讓其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酒水費用由個人承擔。

6.新餘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正科級幹部黃任平違規參與“以錢為注”娛樂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等問題。2018年9月27日下午,時任新餘市委組織部知工科科長黃任平在上班時間參與“以錢為注”的打牌娛樂活動,打牌結束後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隨後又到高檔娛樂場所參與有償陪侍的娛樂活動。2018年11月,黃任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調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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