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年後打老師被抓,150名村民聯名擔保,到底誰是誰非?

男子20年後打老師被抓,150名村民聯名擔保,到底誰是誰非?

【村民保打老師男子】河南欒川男子20年後打老師事件不斷髮酵,雷灣村近150名村名近日聯合簽名說明情況,支持常某,簽名材料中表示常某平時為人仗義正直、樂於助人,教師張某某確實存在過度體罰行為。村民告訴記者,常某幾個月前毆打張某某系事出有因,現在其本人被警方控制,就算將來對簿公堂,簽名的村名都願意出庭作證。

男子20年後打老師被抓,150名村民聯名擔保,到底誰是誰非?


雷灣村本次參加簽名倡議的有150餘人,材料中顯示,常某上學期間長期受到班主任張某某的侮辱打罵,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張某某的行為對不起教師的稱呼。此外,簽名材料還顯示,常某平時在村裡尊老愛幼、扶貧濟困,經常給困難村民捐款,有一次曾借給交通事故撞人無錢賠償的村民10萬元。

簽名者之一村民常某鋒告訴津雲新聞記者,常某是他的鄰居,原來經常跟自己說起張某某對學生的“施暴”經歷,有時候甚至會淚流滿面,“如果學生調皮搗蛋,打兩下也正常,但這個張老師明顯是不正常的方式,有一個女生,打的人家初二就退學了,常某從小跟著父親生活,家裡條件不太好,張某某看不起他,歧視他,有時候從教室前面踹到後面,再從後面踹到前面,有時學費交的晚一點,也會招來張某某的打罵”。

男子20年後打老師被抓,150名村民聯名擔保,到底誰是誰非?


今年50歲的常某鋒表示,常某是村裡人看著長大的,他從小就不是調皮搗蛋的孩子,他喜歡幫助別人,現在在杭州做電商,發展的不錯,大家都希望他能回鄉做個致富帶頭人,他也有過這樣的想法。用常某鋒的話說,常某“人品很好,特別棒”。

常某被警方網上追逃後,目前已被警方控制,對此,村民也表示很不理解。常某鋒表示,他就是打了幾巴掌,也沒造成什麼傷害,不知道怎麼就被抓起來了。“常某前天還跟我打電話,說要回家來處理下這事。現在既然警方已經把他控制了,那將來就算打官司,我們全體村民都能出來作證常某是個好孩子,打人是事出有因,他的初中同學,還有比他年級低的學生,也都願意將來出庭作證之後媒體跟進報道中,打人男子常某所在村近150名村民聯名支持常某,簽名材料中表示常某平時為人仗義正直、樂於助人,其所打的老師張某某確實存在過度體罰行為。此外,還有十多年沒聯繫的10多個同學表示願意為常某作證,證明張某某曾在課堂毆打他。

與10餘名同學願意做證、150名村民聯名支持常某一樣,從事件最初被媒體報道,到今日,特意查看網民跟帖,絕大數網友的跟帖內容的方向均是傾向打人者常某一方,認為老師該打,紛紛稱之為現實版的“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筆者認為,這並非網絡暴力,恰恰體現了國人的一種善良,愛恨分明。同時,很多網友也跟帖吐槽自己當年上學時遭遇的被老師歧視、打、侵犯等種種,這說明老師打學生的情況並不是個案。

要從人性角度來說,當年只是個孩子,無能為力,也沒有告訴家長,20年後“復仇”,之後敢於承認,且主動承擔,這也算一條漢子了。但是,問題就在於,20年後的你,是個成年人了。

成年之後,至少更加懂得怎麼為人處世,懂得道德,知曉法律,什麼事情該做不該做總要有個底線和尺度。更何況,打老師之時,常某還要自己的同伴拍攝,然後又在過了這麼久之後將打人視頻自行發佈到網絡上,這並非是“報仇”那麼單純了。

為什麼說我們能理解常某?這種小時候受到的傷害往往記住一輩子,甚至發展成扭曲的心理出現其他不可能想象的後果,而常某“只是”打了老師耳光,並無其他過激行為。這一點我們看客也算是落下一塊石頭,他沒造成不可挽回的地步。

但是理解歸理解,常某這種方式我們還是不認可的,畢竟冤冤相報何時了,放過他人,也是放過自己,他才能真的釋懷。

所以,即使那麼多人願意為你作證、願意聯名保你,但是法律並不是擺設,你做錯了就是做錯了,是漢子也應該承擔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我們不鼓勵用這種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尤其是在當前中國網絡“負面行為示範性”效應這麼強的趨勢下,難免不會有其他人“模仿”。

說完常某,筆者來關注另一個角度。老師張某某被打,視頻曝光後,造成較大影響,他本人就完全可以報案。但是我們根據媒體的報道以及網絡上流傳的多張截圖,不僅有加蓋了紅色公章的《舉報控告書》,更有欒川縣人大領導要求法工委、代工委敦促縣公安局予以調查,約14分鐘後,欒川人大法工委主任回覆稱派出所已立案。後面就有我們都知道的,常某被“網上追逃”。實話說,這種案件的“網上追逃”筆者確實少見到,或許筆者知曉的少罷了。

男子20年後打老師被抓,150名村民聯名擔保,到底誰是誰非?

男子20年後打老師被抓,150名村民聯名擔保,到底誰是誰非?

那麼這裡面就涉及到,有無公權力施壓警方的可能性?也就是,是否行政干涉了司法?筆者猜測,隨著更多信息的披露,當初“義憤填膺”地要求嚴懲“兇手”的領導們是否後悔了?是否沒有預料到老師張某某確實存在“前科”?

正如筆者認為常某作為成年人什麼事該做不該做總要有個底線和尺度一樣,政府人員也應該有一個準則,什麼事情要管什麼事別瞎管。所以,這一點也不能忽視。

總之,筆者願意相信常某所在的村的近150名村民在簽名材料中表示的常某平時為人尊老愛幼、仗義正直、樂於助人等良好的品性,但人情歸人性,法律歸法律,我們相信公安一定會給他一個公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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