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鑫圓共享”網絡傳銷案宣判,“共享”還是“傳銷”要認清!

6月11日,經偵大隊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移交的“鑫圓系”網絡傳銷案集群戰役線索,稱赫增智涉嫌參與“鑫圓系”網絡傳銷案,發展下線591人。6月13日,萬柏林經偵大隊傳喚赫增智接受調查訊問。當天,赫增智被警方刑事拘留。

經鑑定:截止案發,赫增智發展下線會員591人。涉及投資額19378957元,下線會員損失金額高達9117247元。

12月4日,萬柏林區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赫增智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所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罰金在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

首例“鑫圓共享”網絡傳銷案宣判,“共享”還是“傳銷”要認清!

這個資訊裡面有幾個方面需要注意的地方,跟朋友們共同探討一下:

一是合法公司並不見得就一定是正規公司,可能有些人不理解,這些都是工商部門發過證件的,是合法的,這中間就存在一個認識的誤區,那就是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證件是指你通過了一定的基本條件,符合經營某種業務,然後對你的業務開展進行了備案,記住是備案,並不代表其他什麼,所以擁有合法證件的公司並不代表就一定不會有問題。

二是網絡傳銷名目繁多,變化更新快,馬甲層出不窮,但是記住不要去被表面現象所迷花雙眼,要看透本質,所謂的本質是什麼呢?就是這個公司的運營模式,再直接點就是依靠什麼掙錢。通過研究不難發現,“鑫圓共享”就是“龐氏騙局”,手法其實並不複雜,就是依靠後期加入人員的資金來支付前期人員的返利,也就是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來支撐騙局。當發展新人發生困難或是大批投資者要求兌現,資金無以為繼時,騙局就會迅速崩盤,導致大多數參與者血本無歸。

首例“鑫圓共享”網絡傳銷案宣判,“共享”還是“傳銷”要認清!

三是盲從,看看這個案例中間,短短的時間之內,就能發展起來591人的下線,這裡面就存在著一個這樣的問題---盲從!這個特點在傳銷人員身上特別明顯,很願意相信大多數人的意見和做法,眾口鑠金,積毀銷骨,殊不知沒有了自我的意識和獨立思考能力,當你準備相信別人並停止思考的時候,那也等同於你把自己的選擇權、主動權等一併交了出去,如果跟傳銷人員打過交道的都會知道,當你勸說對方時,都會被說:“如果是假的,怎麼會那麼多人都信,我傻,怎麼可能那麼多人都傻?”“xxx不可能害我”,當然這也有一個好處就是等你知道了真相之後能夠安慰自己說“又不是我一個人上當受騙”.......

四是參與傳銷,只會血本無歸,大家看這個案例,“涉及投資額19378957元,下線會員損失金額高達9117247元”,但是注意結果是---“所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罰金在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也就是不管你從事傳銷損失了多少錢,不管是被騙的還是什麼情況,總之,你的損失國家是不管的,所有違法所得是上繳國庫,不是返還給受騙人員,所以參與傳銷,不被逮住掙不到錢,被逮住了,仍然是血本無歸!

首例“鑫圓共享”網絡傳銷案宣判,“共享”還是“傳銷”要認清!

最後還是老憨還是要提醒大家,騙局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那顆躁動的心,騙局不可怕,無知才可怕,眾口一詞不可怕,貪婪才最可怕,希望大家關注老憨,多多瞭解傳銷騙局內幕,遠離傳銷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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