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及劉立榮再遭連帶責任訴訟,方正索賠2億元勝訴

2018年12月17日,方正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旗下全資子公司珠海方正印刷電路板發展有限公司起訴東莞市金銘電子有限公司等三起訴訟案已獲一審判決並勝訴,被起訴方合計被判令向珠海方正支付人民幣201,514,077.06元。

金立及劉立榮再遭連帶責任訴訟,方正索賠2億元勝訴

方正起訴對方包括東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東莞市金銘電子有限公司,而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和劉立榮則因為附有擔保責任而分別作為連帶責任方被一併起訴。

第一起訴訟是方正起訴東莞市金銘電子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到期貨款,並以不同的理由推脫。而金立通信和劉立榮分別向原告出具《擔保函》、《連帶責任保證書》承諾,因此負有連帶責任。方正要求判令金銘電子立即支付貨款97,975,314.24元,以及利息1,167,871.73元;請求判令金立通信和劉立榮對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起訴訟起訴對象是東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請求判令金卓通信立即支付貨款50,634,998.89元及利息209,498.15元;請求判令金立通信和劉立榮對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起訴訟起訴對象是東莞市金銘電子有限公司,方正要求判令金銘電子立即支付貨款51,526,394.05元;請求判令金立通信和劉立榮對上述貨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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