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立榮再度列為老賴,已輪候查封金立通信旗下26套房產

刘立荣再度列为老赖,已轮候查封金立通信旗下26套房产

新京報訊(記者 馬婧 趙毅波)11月29日消息,《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區支行、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18)粵03執1649-1號)顯示,在此前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因被執行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下稱“金立通信”)、金立通信董事長劉立榮、財務總監何大兵等未按已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相關還款義務,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區支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請求強制其償付的負債及利息高達2.06億元。

已將被執行人劉立榮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相關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費。本院認為,本案被執行人的大部分財產為輪候查封或凍結,暫不能處分。其名下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款項已扣劃完畢,目前沒有其它可供執行的財產。

據該執行裁定書披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8月4日依法立案執行,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了調查並採取了相關措施,已輪候查封金立通信名下4臺車輛、劉立榮名下1臺車輛。同時法院還輪候凍結金立通信、劉立榮、何大兵分別持有的4家、7家、2家公司股權;輪候查封金立通信旗下26套房產;劃扣金立通信、劉立榮、何大兵各自公積金賬戶10.05萬元、32.94萬元、32.94萬元等。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顯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在10月26日做出判決,劉立榮償還申請人貸款本息合計人民幣1.53億元,此外,劉立榮償還申請人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本息合計人民幣5101.6萬元。法院認為,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新京報記者 馬婧 趙毅波 編輯 梁緣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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