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旬阳的一名普通公民
说起检察公益诉讼
哦
......
你可能不太关注
甚至觉得既神秘又陌生
其实
检察公益诉讼,一直在关注你!
食品过期、假冒药品横行
谁来保护?
环境被污染
谁来维护受害群众的利益?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谁来监督?
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谁来追责?
这些问题不要担心没有人管
检察公益诉讼,就在你身边!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新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五个领域,发现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损害人承担法律责任,或要求监管机关履行职责保护公共利益。
近日,旬阳县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全县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为推进陕西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延迟落实整改和延迟回复。二是要认真做好公益诉讼应诉工作。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在诉讼过程中要继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力争实质解决问题,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被诉行政机关必须无条件履行。三是要注重从源头预防行政违法行为,重视吸收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是要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沟通协作机制。全力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检验、鉴定、评估、审计等工作。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切实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意见》强调,县委、政府要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逐步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裁判结果纳入考核体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尊重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县财政局积极探索在本级财政资金帐户下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基金”帐户,保障检察机关必要的公益诉讼办案经费。县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典型案例和实际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牢牢把握维护“公益”这个核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使检察权,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没有按期限整改到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未得到有效保护的,检察机关要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深入推进“一强五好”陕西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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