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 年33 号文件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请问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是不是不能享受这个
政策,不能转为小规模?
答:转登记政策适用的是原来按照50 万和80 万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对于营改
增企业已经按照500 万的标准登记的,前后标准并未变化,因此不符合转小规模纳税人的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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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 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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