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認定首批嚴重失信信訪人

《揚州市信訪人信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出臺後,市、縣信訪聯席辦根據《辦法》規定的程序,認定袁春朝(身份證號:3210111959****0914)和劉金蓮(身份證號:3210111962****1521)為揚州市首批嚴重失信信訪人。目前,認定結果已通報市信用辦、市中級法院、市民政局、市政務辦、市人民銀行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納入懲戒後,嚴重失信信訪人將被撤銷市級相關榮譽稱號,限制參與評優、評先、招錄(聘)為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緩評相關職稱,暫停或者取消與失信行為相關的職業資格、限制申請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限制參加由政府主導的各項招標、將被提高貸款利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貸款等服務、在全國範圍內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動車二等座以上和列車軟臥,限制高檔消費行為等。

嚴重失信行為人名單已通過“揚州信用”、市信訪局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佈。下一步,市、縣信訪聯席辦將繼續推動嚴重失信信訪人的認定懲戒工作,充分發揮教育警示作用,引導當事人依法依規信訪,全力維護信訪秩序,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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