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确保监督效果,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关于检察建议提出的要求,郑州铁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恺作为案件承办人,选择在这特殊的日子,就郑州铁路公安局侦办的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向该局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
郑州铁检分院检察长邱恺(右)向郑州铁路公安局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
郑州铁检分院检察长邱恺(左三)在座谈会上释法说理
邱检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立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相关单位堵漏建制,促进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
邱检结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侦查人员办案程序不合法、取证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释法说理,向郑州铁路公安局提出四点建议:
➤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切实提高侦查人员办案水平。
➤ 二是发挥组织优势,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
➤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强化诉侦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 四是加大硬件投入,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郑州铁路公安局政委李健(左三)作表态发言
郑州铁路公安局政委李健作表态发言:针对郑州铁检分院提出的问题我们会认真剖析,切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按时反馈。
➤ 李政委指出,检察建议是帮助侦查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有利于公检两家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实现司法活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郑生,公诉处处长刘国平、副处长张帆、员额制检察官孔令军,郑州铁路公安局政委李健、副局长赵建选及郑州铁路公安局办公室、法监处、刑事技术处、刑侦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现场送达。
分院公诉处孔令军、申艳芳供稿
审核:邵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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