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自治區人民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

自治區人民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

“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通知

(桂政辦發〔2018〕127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將自治區人民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名稱改為自治區人民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作為自治區人民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

(一)組成人員。

組 長:

秦如培 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常務副主席

副組長:黃 洲 自治區人民政府秘書長

成 員:黃勝傑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糖業

發展辦主任

唐 寧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陳 琨 自治區政府督查室主任

劉宏武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謝 彬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黃汝焜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愛斌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陳 清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彭健銘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巡視員

黃雄彪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巡視員

孫國友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

鍾會超 自治區科技廳副廳長、知識產權局局長

唐鹹來 自治區科技廳副廳長

唐 斌 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馮 志 自治區民政廳副廳長

曾紀芬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

黃學軍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謝瑾瑜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黎 敏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葉 雲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陸曉明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謝 東 自治區農業廳副廳長

譚秀洪 自治區商務廳副廳長

嚴 霜 自治區文化廳副廳長

彭躍鋼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副巡視員

林新河 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副主任

高 旭 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

馮學軍 自治區工商局局長

張志安 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

毛任建 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

劉 軍 自治區工商局副巡視員

李昌華 自治區質監局副局長

陳可猛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雷 震 自治區法制辦主任

範小輝 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

楊 叢 自治區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蔡中平 自治區政管辦主任

鍾 穗 自治區政管辦副主任

韋 江 自治區政管辦副主任

羅躍華 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副行長

鄧光文 南寧海關副關長

趙漢臣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副局長

覃 剛 廣西銀監局副局長

徐君良 廣西保監局副局長

(二)主要職責。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部署,圍繞著力打造營商環境新優勢,實現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在全區各地各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礎上,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擬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有關重要事項,協調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和社會創造力。

協調小組下設精簡行政審批組、優化營商環境組、激勵創業創新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改善社會服務組5個專題組和綜合組、法治組、督查組、專家組4個保障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秘書長黃洲兼任。

二、協調小組各專題組及主要職責

(一)精簡行政審批組。

組 長:黃勝傑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糖業

發展辦主任

副組長:蔡中平 自治區政管辦主任

謝 彬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葉 雲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劉 軍 自治區工商局副巡視員

範小輝 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

負責牽頭推進自治區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放權方面,協調推進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繼續清理精簡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准等事項,推行區域評估、聯合評審、並聯審批等。

監管方面,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審核並督促落實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服務方面,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打造廣西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率。

(二)優化營商環境組。

組 長:劉宏武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組長:謝 彬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陳 清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鍾會超 自治區科技廳副廳長、知識產權局局長

曾紀芬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

謝瑾瑜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黎 敏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葉 雲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譚秀洪 自治區商務廳副廳長

張志安 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

鍾 穗 自治區政管辦副主任

羅躍華 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副行長

鄧光文 南寧海關副關長

負責牽頭優化營商環境,提高綜合競爭力,打造競爭新優勢。放權方面,推進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擴大外資市場準入,促進民間投資,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監管方面,清理規範審批中介服務,全面推行依清單收費,完善收費監管制度,持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服務方面,加強產權保護,推動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快水電氣、銀行等公用事業領域改革,提升服務質量效率。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評價機制。

(三)激勵創業創新組。

組 長:劉宏武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組長:黃汝焜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彭健銘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巡視員

黃雄彪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巡視員

唐鹹來 自治區科技廳副廳長

曾紀芬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

黃學軍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高 旭 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

毛任建 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

李昌華 自治區質監局副局長

陳可猛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覃 剛 廣西銀監局副局長

徐君良 廣西保監局副局長

負責牽頭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升級版,推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放權方面,協調推進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創新,賦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員更大自主權,提高創新成果轉化效率,激發創業創新活力。監管方面,對新興產業量身定製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和標準規範,堅守安全和質量底線。服務方面,協調推動各類主體融通創新,破解創業創新融資難題。改革分配機制,健全保障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深化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就業和技能服務,完善對新就業形態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

組 長:馮學軍 自治區工商局局長

副組長:謝 彬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 斌 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黎 敏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陸曉明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謝 東 自治區農業廳副廳長

嚴 霜 自治區文化廳副廳長

林新河 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副主任

張志安 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

李昌華 自治區質監局副局長

陳可猛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羅躍華 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副行長

鄧光文 南寧海關副關長

趙漢臣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副局長

負責牽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和完善市場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放權方面,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深化“多證合一”改革,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推行簡易註銷改革。

監管方面,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監管”。規範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權。服務方面,發揮標準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強化標準體系,健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體系。

(五)改善社會服務組。

組 長:唐 寧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副組長:唐愛斌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孫國友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

唐 斌 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馮 志 自治區民政廳副廳長

黃學軍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彭躍鋼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副巡視員

範小輝 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

韋 江 自治區政管辦副主任

牽頭負責協調推進教育、衛生健康、養老、社保以及社會管理等領域“放管服”改革,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放權方面,協調推進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調動市場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監管方面,強化對政府窗口服務的監督,加強公共服務質量監管。服務方面,簡化優化民生事項辦理流程和手續,推進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事項異地聯網辦理。充分運用“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療”等模式,增強優質公共服務資源輻射效應。

各專題組日常工作由組長單位承擔。各專題組負責調查研究本領域社會反響大、群眾意見集中的問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難點問題合作攻關,提出改革建議。各專題組的改革建議可在請示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後,按程序提交協調小組會議審議。專題組職責和組成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

三、協調小組各保障組及主要職責

(一)綜合組。

組長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糖業發展辦主任黃勝傑擔任。

負責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強與國務院協調辦的溝通聯絡,加強對全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溝通協調各專題組、保障組工作,跟蹤瞭解、分析研究各專題組重點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協調小組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向協調小組提出工作建議;收集彙總相關信息資料,編髮工作簡報;聯繫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

(二)法治組。

組長由自治區法制辦主任雷震擔任。

負責對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措施進行法律審核,及時提出制修訂相關法規的建議方案,對清理的文件進行審核等,推動相關法規立改廢釋工作,及時將成熟的改革經驗制度化等。

(三)督查組。

組長由自治區政府督查室主任陳琨擔任。

負責督促檢查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各項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核查督辦各專題組提出的部門和市縣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對有關改革反映強烈的問題。

(四)專家組。

組長由自治區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楊叢擔任。

受協調小組委託,圍繞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開展理論研究,提供政策諮詢,對重點改革事項進行第三方評估,客觀公正地提出意見建議。

協調小組成員和各專題組、保障組組長、副組長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書面向協調小組辦公室提出,報綜合組備案;涉及省級領導的,由綜合組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報批。

四、有關要求

(一)協調小組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部署,切實發揮好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作用。各專題組和保障組要根據職責分工,細化分階段重點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時限的目標任務。對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要加大研究協調力度,及時督促解決,推動各項改革協同配套、整體推進。要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典型經驗做法。

(二)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要自覺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門的改革任務要及早落實,該放的權堅決放,該辦的事加快辦,該服務的服務好,主動幫助市縣解決實際困難問題,支持市縣先行先試。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親自抓好部署、協調和落實。

(三)全區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推進機制,因地制宜,銳意探索創新,創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鮮”。要主動對標先進,相互學習借鑑,形成競相推進改革的生動局面,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28日

來源:中國廣西政府網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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