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暂缓移交税务征收

企业养老保险暂缓移交税务征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将暂缓移交至税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则继续按照此前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

在当前大多数企业盈利状况较差,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政策有所松动。为“保就业”,不增加企业负担,以及移交的前期准备未完工,被认为是延期移交的原因。

企业养老保险暂缓移交税务征收

暂缓将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无疑是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实际情况后做出的明智决策,不仅为广大企业留下了一段适应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缓冲期,同时也为企业社保征收标准合理下调的法律程序,留下了更多时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