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婚姻法有規定,存在3種情況,不予辦理離婚,申請也不通過

在農村,我們常見的問題就是結婚難結婚貴,可是,誰知道2018年婚姻法新規的出現帶給我們新的問題,離婚難。在古代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下人們覺得離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其實兩個人之間有一點小矛盾,還是會一直互相包容生活下去,現在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也在進步,既然兩個人的性格不合,就選擇分開,各自生活,在現代的中國離婚也變得越來越頻繁。可是現在的離婚也不是誰說想離就可以離的。2018年婚姻法有規定,存在3種情況,不予辦理離婚,申請也不通過。

2018年婚姻法有規定,存在3種情況,不予辦理離婚,申請也不通過

都說結婚不容易,可是結婚後的日子想要過得好,也是很不容易的,很多夫妻都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吵大鬧,導致兩個人的感情出現分裂,最後走向離婚。

2018年婚姻法有規定,存在3種情況,不予辦理離婚,申請也不通過

1. 夫妻雙方的財務問題沒有協商完畢。夫妻雙方的財務包括,婚前雙方帶來的車子或房子以及在結婚後兩人的共同財產。很多夫妻因為臉離婚財產分配不均而導致走上司法程序,對於這種情況,是為了避免夫妻雙方在離婚後有更多的財產糾葛問題,所以在離婚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好財產分配問題,否則是不予以辦理離婚手續。

2018年婚姻法有規定,存在3種情況,不予辦理離婚,申請也不通過

2.對於孩子的撫養問題。夫妻雙方如果有孩子在離婚前,要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分配,需要溝通協商決定孩子歸誰撫養。一個家庭對於孩子的影響是最大的,尤其在離婚家庭裡,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有的甚至會對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傷害,性格上出現缺陷。如果兩個人的感情真的走到了離婚的地步,首先要對孩子的撫養問題做好分配,因為這對他們來說至關重要。

2018年婚姻法有規定,存在3種情況,不予辦理離婚,申請也不通過

3.離婚時夫妻雙方自願。有很多家庭在結婚後,因為婆媳關係搞得不好,雙方的父母會不看好這段婚姻,而逼迫他們選擇離婚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可是這不是他們夫妻本人的意願,這種情況離婚申請也是不允許通過的。

其實離婚對於雙方都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尤其對於有孩子的家庭來說,離婚不要輕易說出口,兩個人是需要互相包容的,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再離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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