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五部門聯手共治小區停車難 公共車位嚴禁私設“地鎖”

临沂五部门联手共治小区停车难 公共车位严禁私设“地锁”

關於加強住宅小區停車管理的通告

大眾網臨沂10月26日訊(記者 劉元迪 通訊員 張仁娟)近日,臨沂市城市管理局、臨沂市公安局、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臨沂市規劃局、臨沂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住宅小區停車管理的通告》,明確住宅小區停車管理責任,並且將多措並舉合理增加小區停車泊位供給。

通告明確了住宅小區停車責任。住宅小區是業主自治區域,要充分發揮住宅小區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提高居民在住宅小區停車設施設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參與度。物業主管部門、屬地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應當鼓勵各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已經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小區內停車設施的管理工作;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由社區居委會代為履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物業服務企業作為住宅小區的直接管理服務單位,也是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車輛管理協議和車輛停放管理制度中的規定,約束個別業主的不當停車行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物業服務企業應該在小區主要出入口處和中心活動場所安裝固定的告示牌,告知小區內有購車意向的車主,購車前先到小區物業管理辦公室登記,在小區內無停車位的情況下不要盲目購車。

同時,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管理,根據《山東省消防條例》要求,在規劃、設置停車位時,留設消防通道、回車位置,設置禁止佔用的明顯標識,並按道路交通標識要求,用同一顏色的漆在小區內標出禁停位置和消防通道邊緣線。對佔用消防車通道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予以勸阻、制止,並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門。

針對住宅小區停車秩序,通告明確表示,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物業服務企業或停車服務企業要配合有關部門清理私設地樁地鎖、佔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車等現象,切實維護小區停車秩序。

通告要求住宅小區停車管理單位要加快完善小區停車泊位的標線施劃,設置停車指引標誌,配備收費、計時、監控、誘導裝置等管理設施,並定期對停車標誌標線和相關管理設施進行維護,引導居民規範有序停車。住宅小區停車管理單位提供停車管理服務並收費的,收費價格要嚴格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的約定或者物價部門批准的價格標準執行。

多措並舉,合理增加小區停車泊位供給。可利用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既有住宅小區配建的停車場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可向臨沂市停車設施管理辦公室申報建設公共停車場或設置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住宅小區不具備場地條件的,其周邊道路具備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可在小區周邊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此外,鼓勵錯時共享停車,提高存量停車位利用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