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布」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龚琨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案件发布」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龚琨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龚琨涉嫌诈骗罪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2月至12月,被告人龚琨虚构自己可以拿到商品房房号或者房源,以收取公关费用的名义,多次通过中介人员或者直接骗取十余名被害人钱财,共计骗取人民币23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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