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质量发展」所有浦口人 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成果,请您继续检阅!

「聚焦高质量发展」所有浦口人 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成果,请您继续检阅!

伴随全面深化改革,近两年检察机关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重大调整,检察职能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更加凸显,在全国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更加明确。

针对一系列改革,区检察院把“转隶作为转机”,更加集中于法律监督职能,同时,高度重视司法办案的“三个效果”,努力服务全面依法治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高质量发展」所有浦口人 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成果,请您继续检阅!

01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

切实把人民群众感受直接、反映强烈的关键环节作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的重点,围绕立不立案、提请批准逮捕权和移送审查起诉权行使、取保候审、检察机关退查后怠于侦查或久侦不决等突出性问题,主动加大监督力度。

今年监督立案5件6人,监督撤案3件4人;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6人;改变公安机关侦查认定事实或罪名29件;通过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对68人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以无逮捕必要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31件296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通过审查移送起诉案件,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做出不起诉决定5件11人(绝对不起诉),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事处罚做出不起诉决定42件58人(相对不起诉),对经侦查机关两次补充侦查,但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件14人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此外,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针对侦查机关侦查、讯问、勘验、扣押等程序违法问题,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有力促进了侦查机关的规范执法。

「聚焦高质量发展」所有浦口人 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成果,请您继续检阅!

02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

10月26日,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刑诉法已经实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修改后的两部法律,保留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14个罪名的侦查权,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调查核实权和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权,这些重大修改,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供了坚强支持和法律保障。我院将结合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诉法,全面加强审判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成效。

今年我院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08件,较去年同比上升350%,纠正刑事执行违法3件,发出刑事执行检察建议4件,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34件;加强对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出入所的监督,今年监督2570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使3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监督,动态监督491名监外服刑人员,依法对一名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涉黑罪犯监督收监执行等。

「聚焦高质量发展」所有浦口人 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成果,请您继续检阅!

03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全局高度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设计,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总要求的一项重要职能。

2017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8年10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我院将结合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两法和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研究加强公益诉讼的相关举措。

重点围绕保护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促进依法规范征地拆迁等地区重点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并秉承“不为诉讼而诉讼”的工作理念,主动强化诉前程序中监督协商、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努力实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双赢、多赢、共赢”。两年来,我院已对112件公益诉讼线索介入调查,向相关单位发出依法履职检察建议45件,有25件检察建议被采纳,采纳率55%,使多起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得以有效解决,取得较好效果。

「聚焦高质量发展」所有浦口人 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成果,请您继续检阅!

供稿:高钦民

制作:丁浩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