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丨我州各级扎实开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

特别关注丨我州各级扎实开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

康巴传媒(州政法委)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到我州开展专项督导后,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全州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全面落实中央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在提升政治站位、摸排核查线索、加强行业监管、严格依法严惩、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强反分维稳工作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以督促改,切实推进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特别关注丨我州各级扎实开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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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落实责任

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州委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在我州专项督导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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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迅速行动,部署整改。

9月7日下午,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振华赓即召开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安排州扫黑办连夜组织康定市、泸定县和各受检州级相关部门。目前已整改27条。

二是全面梳理,排查问题。

州扫黑办全面梳理存在问题,要求19个县(市、局)和州级各部门及时建立完善整改台账,将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州扫黑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提出解决、整改的目标、时限。

三是全面部署,落实责任。

9月27日召开依法治州2018年度底10次例会和尚未查处“保护伞”案件县约谈会,将督导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和提出的6条建议逐条分解落实到24个州级部门,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2

边督边改,压实责任

推动工作纵深开展

对中央督导组6个方面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细化26项整改措施,明确相关牵头及责任部门。采取“责任制”加“清单制”的方法,列出详细整改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四明确”,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一盯到底、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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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截止目前,全州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10名,落实专项工作经费2375万元;设置宣传牌1026个,制作宣传标语横幅1.47万条,发放宣传单(册)3.32万份。

二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

出台最高30万元的奖励办法,建立线索摸排责任制、有奖举报、交办督办等机制制度,并加大有奖举报制度宣传,确保群众举报通道通畅无阻。

三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实行县(市)和州级部门“一把手”挂牌包案制度,亲自挂牌督导办理1-3件涉黑、涉恶、涉乱重点案件,全力推动打击整治工作。目前,已整治行业乱点127个。

四是切实加强依法严惩。

持续整治治安乱象,整治重点治安乱点片区及重点区域159个,治安处罚749件789人,行政处罚731件774人。

五是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梳理排查有“村霸”表现的村两委工作人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村组干部,坚决净化“两委”成员队伍,着力加强基层战斗堡垒,查处“村霸”8件13人。

3

以督促改,靠实责任

加大督导问责力度

按照中央督导组“边督边改、以督促改”的要求,切实抓好督导后问题的整改,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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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下沉指导。

组织州级相关行业部门组成19个督导组由19名州级领导任组长集中下沉到联系县(市、局)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发现各类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32个。

二是深化督查体系。

深化“州县两个层级并进、州级主要业务部门与县(市、局)扫黑办共同参与、明察与暗访结合、全面督查与针对性督查兼顾”的扫黑除恶督查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考核措施。

进一步细化完善扫黑除恶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以“是否整改落实到位”为标尺,加大州级各部门和县(市、局)领导班子、个人的考核力度和奖惩兑现。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

不间断开展好“大扫除”,以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实现专项斗争的新突破;同步推进综合整治、基层“拍蝇”、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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