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冲动 伤害他人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刑事拘留

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梁苑派出所案侦大队刑事拘留。王某酒后冲动酿成的故意伤害案件成功侦破。

11月22日晚8时许,市民朱某与朋友沿夷山大街向北行走。在夷山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向北20米的慢车道上,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朱某和其朋友身边时,王某和朱某发生口角,朱某的朋友连忙劝解。王某驾车继续向北赶路。

当王某行至夷山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时,又驾车返回与朱某继续“理论”,双方发生撕扯。朱某的朋友及路人将二人劝开后,自幼习武的王某趁朱某不注意,用手击打朱某头部,毫无防备的朱某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看到朱某倒地,王某驾车逃走。

后经医院检查,王某的击打造成朱某右额顶区硬膜外血肿并发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额区及右顶颅骨骨折且周围软组织肿胀。因为伤情严重,朱某一直在医院ICU接受救治。

接到报案后,梁苑派出所所长张韡立即指派案侦大队对案件展开侦破。侦查员通过对案发现场及王某逃跑路线的视频追踪,发现王某不仅抄小路逃跑,而且还在背街更换其他颜色的外衣,最终消失在土城附近。视频追踪王某的逃跑路线未果,侦查员没有气馁,他们转换思路,从王某作案前的行驶轨迹查起,调取道路监控进行查看,最终确定王某在作案前曾到位于四大街的某小区为业主送家具。顺着这条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了王某的家,但王某已畏罪潜逃。

为将王某早日缉拿归案,梁苑派出所案侦大队民警围绕王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详细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27日,侦查员将王某在其朋友家中抓获。

归案后的王某对实施侵害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王某因酒后一时冲动,对他人实施伤害,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保护群众的人身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对于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我们一定全力打击。”张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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