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抓好我旗境内国、省、县主干道路和“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杭锦旗人民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请各货物运输企业、货运车主、司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一、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18〕47号)、《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18〕25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1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25号)。

二、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9年2月15日结束。

三、整治范围

(一)新S215线独贵塔拉至锡尼镇段、S316线中和西至巴拉贡镇段、S242线临河黄河大桥至公其日嘎段属在建公路,禁止所有社会车辆通行。

(二)锡磴线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通行。

(三)S215线独贵塔拉至扎日格段公路通过定点或流动联合治超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四)乡村道路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五)其他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实施流动联合治超。

四、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关于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关于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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