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异闻录(十三)-银包追凶

费祎祉银包追凶

古代异闻录(十三)-银包追凶

順治年间,淄川郊区西崖庄有个商人在路上被杀了,到了晚上,他的妻子王氏也上吊自杀了。

商人的弟弟报了官。

当时鄞县人费祎祉做淄川令,亲去路上自验了尸体,见死者腰上的银包里还有5钱银子知道这不是抢劫财物导致的凶案。

招来附近两村的地保、甲长查问,也没什么信息。费县令也不动刑,只是询问了一番就让他们回去了,当然回去后还要继续调查,每十天报告一下情况。

就这么过了半年,事情的影响也慢慢变小了。

商人的弟弟埋怨县令优柔寡断,闹了几次公堂,费县令很生气,骂他说:“你又不能指明凶犯,难道让我随便抓个良民吗?”于是喝令左右把商人的弟弟撵走。

商人的弟弟无处伸冤,只好愤愤不平地把兄嫂埋葬了。

有一天,因为征收田赋,衙役抓回来几个人。

其中有一个叫周成的,十分害怕,说田赋已经准备好了,一边说着,一边拿出腰里的钱包,请大人验视。

县令验完,就问周成家在哪,周成回答说是某某村子。县令又问从他村子到云崖村有多远,周成回答说五六里。

县令突然问:“去年被杀的商人,是你什么人?”周成说:“不认识他。”

费县令大怒,说:“是你杀的,怎么还说不认识!”

见周成努力辩解,县令命左右大刑伺候,周成才服罪,一五一十的招认了。

起先,王氏要去走亲戚,因为没有发钗,跟丈夫吵闹。让丈夫去邻居家借,丈夫也不去。

王氏只好自己去借回来,十分爱惜。

走完亲戚回家的路上,把发钗摘下用手绢包起来,放到袖袋里。

等到了家,找发钗,发现已经丢了。这发钗挺贵,不敢跟丈夫说,有没办法还邻居,烦恼的不得了。

当天,周成恰好捡到了王氏丢的发钗,打听知道是王氏丢的。

于是等着王氏的丈夫外出时,夜里翻墙到王氏家里,打算拿着发钗逼王氏和自己苟合。

当时正是酷夏,王氏在院子里睡觉,周成偷偷的奸淫她,王氏醒了之后开始大喊大叫。

周成赶忙制止她大喊,把发钗还给王氏,自己留下了银包。

完事之后,王氏跟周成说:“以后不要再来了,我家老公脾气很坏,怕咱俩都死在他手里。”

周成大怒,说:“这发钗我拿去逛窑子也能跑好几次,你想一次就完?”

王氏看他发飙,怕被人听见,赶紧说:“不是我不想和你来往,我家老公身体不好,不如等他死了我们再来往。”

周成听了,立刻走了。

过了几天,他把商人杀掉,夜里来找王氏,说:“那人已经被杀,按咱们说好的来。”

王氏听了,大哭起来,周成害怕,于是逃走了。到了第二天,王氏也死了。

费县令得到了周成的口供,便让周成以命抵罪。

大伙都很佩服费县令,但不知道为什么能猜出来是周成犯的案。

费县令告诉大家,事情没有难办的,只要事事留心。当时验尸的时候见商人银包上绣的万字纹,这周成的银包也是,看做工应该是出自一人之手,但周成又不承认认识死者,所以里边肯定有故事,一审问就知道实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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