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酒後喜歡坐警車 可惜終點是班房

黃河新聞網運城頻道訊 王某喜歡平日喝酒,酒量不大,膽子挺大。最近王某喝酒後喜歡去一個地方,這個地方估計沒事的話,沒人願意去待,這就是公安局的派出所。王某來這裡也不辦什麼事情,就是大耍酒瘋,大罵民警,大洩私憤,大鬧天宮,最後還要讓民警送他回家。這次他再次酒後來到派出所,一場表演鬧劇過後,民警再次送他回到“新家”——拘留所。

2018年12月8日晚23時許,王某酒後再次來到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禹都派出所,借酒撒野,滿嘴髒話,對前來勸解民警破口大罵,氣焰十分囂張。據瞭解,王某當晚喝酒時,在朋友面前吹噓炫耀,這次喝酒後還要去禹都派出所,讓民警乖乖送自己回家。

據民警介紹,2018年11月10日下午14時許,王某與朋友魏某喝酒後發生廝打,兩人曾來到禹都派出所要求民警解決,在值班民警詢問兩人打架原因過程中,王某辱罵民警“算什麼東西”,並揚言要在派出所門前用刀捅魏某。儘管王某行為失控,言語不當,值班民警依然保持最大剋制,耐心安撫王某情緒,並用執法記錄儀對王某言行進行全程記錄。民警隨後用警車將其安全送回家中。沒想到,王某得寸進尺,目無法紀,酒後再次來派出所酗酒鬧事。

目前,違法行為人王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被行政拘留十日。

民警提醒,派出所是公安機關派出機關,是極其嚴肅的執法辦案單位,其特殊性和唯一性地位勿容置疑,人民警察執法權不容挑戰,國家法律神聖權威不容侵犯,任何企圖侮辱、褻瀆、顛覆、汙衊法律的惡劣行徑,只會自食其果,咎由自取,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李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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