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等相关涉税

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等相关涉税

问题描述

1、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控股公司收到投资收益需要交什么税?

3、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是否需要按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再增资?

​专家回复

1、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取得股息、分红等收入的,需要按20%交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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