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现就我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8年度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应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绿色低碳产业、新材料、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海洋经济等领域。

1.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我市有关单位(下称“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合作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高端科研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必须在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重大创新价值。

(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应拥有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团队成员之间已经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创新团队应为近3年内从市外引进(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生物医药领域的团队应为近5年内引进。

(3)创新团队已经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申报的项目具有优良的产业化前景。

(4)用人单位必须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和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用人单位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5)用人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之前双方无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申报时提交意向性协议,并承诺团队入选后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

2.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是指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预期能为我市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依托我市现有企业,以自有技术、项目,自筹资金创办企业的高端科研团队。

申报创业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应该具备丰富的创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及成果转化能力,所申报的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2)团队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3)团队已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和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团队带头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团队为企业控股股东。

3.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

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是指市高层次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实施的创业项目,企业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项目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良好的市场前景。

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带头人应为我市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2)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项目带头人已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

二、支持措施

1.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金支持

团队项目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按国际顶尖、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三个层次对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度1亿元。

2.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资金支持

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获市人才专项资金无偿资助,最高资助额度200万元。

3.资金拨付方式

资金分两期拨付,签订合同后拨付6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40%。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主体

创新团队由用人单位负责推荐和申报,并负责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创业团队以创办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为主体直接申报。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由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为主体直接申报。

已经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团队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用户注册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再开设申报人账号,并使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3.资料填报和提交

创新创业团队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选择“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专项”,在线填报相应的申报书,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到所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部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按照有关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相应项目的申报书,二是项目计划书,三是证明材料及团队或高层次人才项目有关附件。

通过在线审核的团队,可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中打印生成的相应的申报书,签字盖章并按申报指南要求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1份,附件一式1份,刻录光盘一式1份。

五、申报时间

本次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受理自2018年12月12日开始,至2019年1月31日截止。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前提交到所属区科工信主管部门,逾期不能网上提交。各区科工信部门审核提交到市科工信局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市科工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各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更好地掌握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的申报要求,便于申报工作的开展。

2.各申报单位应科学合理填写申请金额。团队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入选后,原则上不得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3.各申报单位请按申报时间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报书》及申报附件,以免导致网络堵塞,影响申报材料的及时提交。

4.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系统“工作进度”栏,及时查看申报所处进度,第一时间掌握专项审查结果。

七、项目推荐受理窗口和联系方式

各区科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区人才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的推荐审核工作。

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受理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1栋市生产力促进中心A102室)

联系电话:2155021,2155022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675-1236

1.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2.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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