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酒驾典型案例曝光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酒驾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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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使不得

1

2018年2月6日9时20分,肃南县安某某酒后驾驶甘GQXXXX号小型轿车沿肃州区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高铁立交桥南侧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安某某血液中酒精结果为147.3102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现已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出租车司机酒驾被拘 丢了“饭碗”

2

2018年11月29日22时许,肃州区陈某某酒后驾驶甘F8XXXX号营运性出租车沿铁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铁人路与世纪大道路口路段处,睡在驾驶员座位上,经司法鉴定,陈某某血液中酒精结果为266.8411mg/100ml, 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屡教屡犯 多次酒驾再落法网

3

2018年10月26日晚22时许,瓜州县刘某某驾驶甘FDXXXX越野车行驶在瓜州县祁连街东段宝丽佳苑北门口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检查机动车时,减速并靠边停车准备逃离现场,执勤人员迅速上前拦截,发现刘某某涉嫌饮酒驾驶,随后,将其带回大队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后,酒精检测仪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民警进一步进行查证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某已于2018年4月27日、5月8日先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队处理,此次被查,驾驶证已处于吊销状态。刘某某因驾照被吊销后无证且饮酒驾驶被处以拘留20天罚款3000元。

无证醉驾摩托车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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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13时31分许,玉门市卫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甘FJ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玉门市新市区赤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昌盛路相交路口西侧处时,追尾撞在前方因遇红灯停驶的由张某驾驶的甘AXXXXX小型普通客车尾部,造成卫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随后对卫某某采血。经司法鉴定,卫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97mg/100ml,系醉酒驾驶。现已移交提起公诉,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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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温馨提示

1. 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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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真诚的希望我们的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驾驶,共筑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酒驾典型案例曝光

发布 | 酒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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