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 這種現象該如何處理?

土地的確權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大多數村民們都領取了確權的證書,這樣就能夠確保土地和村民之間的權屬關係更加明確。確權後村民們也能享受著多種福利,未來領取農業補貼、土地的徵收、土地的流轉等都需要用到該證件。

“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 這種現象該如何處理?

只是有一些農村朋友並不是很開心,比如說小編有一個鄰居,家裡有5口人,卻只有2畝地,媳婦和孩子都沒有土地,這讓他覺得並不公平。村裡的誰誰,家裡才不過3口人,卻種植著8畝地,家裡的老人已經去世多年,但這些土地還是沒有被回收。

其實有這種糾結的村民們很多,他們很難理解為什麼人去世多年了土地還能繼續種植,反而那些新來人口卻沒有土地。這種現象雖然讓人比較費解,但在我國是允許存在的。

那麼,“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這種現象該如何根治?其實國家早就提出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也就是說土地是和戶口相對接的,新生人口和外嫁女則會共同享受著戶口名下的土地。

“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 這種現象該如何處理?

一、“減人不減地”

我國的土地分配製度在1987年的時候開始,在1997年的時候簽訂了30年的二輪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間內土地是不會進行整改和變動的,除非村民自願退出這部分土地,不然一直到了2027年都是屬於個人承包所有。

就算在這個過程中,老人已經離開人世,但他名下的土地依舊會有家人繼承並種植。近年來國家提出繼續順延土地30年的時間,這就意味著在2057年之間土地不會有大的調整,但允許局部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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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人不增地”

多數的90後農村小夥並沒有獲得土地的分配,之後的00後就更別說了。這些人可能已經25歲了還是沒分配到土地。但他們會享受著該戶口下土地的分配,這樣就解決了新增人口沒有土地的問題,實際上該家庭的總土地並沒有改變。

雖然村民們知道其中的道理,但在大家的心目中土地沒有增加或減少,那勢必會有一些家庭吃虧,也有一些家庭享福。村民們的焦慮國家也不是沒有行動,在土地確權的過程中,土地的違規使用情況被重點清理。這些被清理出來的土地可以分配給那些新增人口,以解決他們的土地分配權。

“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 這種現象該如何處理?

此外村裡的四荒地、預留機動地也可以拿出來分配;如果有村民自動退出土地,那遺留的土地也會用來分配。相信在國家的協調與統籌之下,村民們不會為了土地的問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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