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土壤保護法將實施!

從明年1月1日起,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規將正式實施。其中值得每一位農民朋友以及農業從業者關注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

俗語說,土生萬物。土壤汙染關乎食品安全、健康安全和環境安全,但是由於隱蔽性、滯後性和累積性,對其規制的法律出臺,相對於我國最早的汙染防領域的立法,即1984的《水汙染防治法》,整整晚了34年。這部立法耗時十二年、可謂是數十年磨一劍,中國鄉村之聲特約評論員徐春暉認為,這部“最強”土壤保護法的出臺實施,不僅是為了保護好生咱養咱的這片土地,更是可持續發展,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一環。

徐春暉:

應該說,對違法行為進行嚴懲,是此次土壤汙染防治立法的最大亮點之一。至於為何從嚴設立法律責任,我覺得也是落實了黨中央提出的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決策,對違法行為嚴懲重罰,突出一個‘嚴’字;此外,這也是和已有的環保法、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相銜接、相協調。那麼,既然被稱為“最強”土壤保護法,我們的廣大農民在農業生產過程中肯定會有涉及土壤汙染問題,所以還是一定要格外重視了。那究竟哪些農業行為會被罰款呢?我就給您提個醒。


“最強”土壤保護法將實施!


第一就是不規範處理農業投入品的廢棄物。近年來,我也關注到了不少地區都在加強“規範農業投入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比如說,浙江省的湖州市就構建了回收歸集處置運行體系、構建回收歸集責任體系和構建回收考評體系,有效保障了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我們大家都知道,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過量的農業和化肥會導致土壤病害頻發,特別是農藥和化肥的包裝廢棄物更是難以被土壤降解,從而形成土壤汙染。所以,在今後的農業生產中,對於使用後的肥料等包裝廢棄物以及農用薄膜等,一定要及時交給專門的機構進行無公害處理。如果我們農戶個人違反的話,將會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違者為經營主體,將被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就是向農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比如說,重金屬或其他有害物質超標的汙水、汙泥、礦渣等。我們種過地的朋友都知道,農用地一旦被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不僅不能再種地,受汙染的土地上已經生長的作物也將面臨死亡。所以對於這種危害土壤的行為是一定要重罰的,輕者處以10萬元以上罰款,嚴重者將面臨拘留。我也關注到了湖南日前印發新版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其中就有向農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汙水等行為,造成後果特別嚴重的,將面臨 200 萬元以下罰款,處罰力度應該還是蠻高的。


“最強”土壤保護法將實施!



還有就是汙染土壤用於復墾的土地。土地復墾是為我們農業生產的持續性有幫助的好事情,重金屬、禁用的農藥、生活垃圾等汙染用於復墾的土壤行為是將被嚴厲禁止的,一旦發現,將面臨10萬元以上的罰款,並責令恢復耕地。這在該法律的第八十九條中就有明確的規定。

土壤汙染關係到全民的食品安全,也關係到農業在未來的可持續發展,涉及所有人以及後世子孫的利益,希望我們每一位農業從業者都能及時瞭解法律法規並高度重視,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否則土地不僅會被收回,還將面臨鉅額罰款,到那時就悔之晚矣。“最強”法律的出臺,也將從根本上保障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而保護好這片生我養我的土地,我想,也是我們每個人都應盡的責任,您說呢?

“最強”土壤保護法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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